⒈ 见“造历”。
⒈ 见“造历”。亦作“造歷”。制订历法。
引《隋书·律历志中》:“宋氏 元嘉,何承天 造历,迄於 齐 末,相仍用之。”唐 傅仁均 《陈修历七事表》:“臣今造歷,却推 僖公 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则同,自斯以降,并无差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