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汉语词典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意思
cáipànyuánshùděngzhì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拼音cái pàn yuán jì shù děng jí zhì dù
注音ㄘㄞˊ ㄆㄢˋ ㄩㄢˊ ㄐ一ˋ ㄕㄨˋ ㄉㄥˇ ㄐ一ˊ ㄓˋ ㄉㄨˋ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词语解释

⒈  根据裁判员的业务水平而授予相应等级称号的制度。中国于1956年由国家体委颁布施行,几经修改。现行制度于1981年颁布实施。共分四个等级:国家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裁判员。国际级裁判员则由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授予。

分字解释


※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意思解释、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是什么意思由学问大汉语词典查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