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dì sān zhě
注音ㄉ一ˋ ㄙㄢ ㄓㄜˇ
词性名词
⒈ 两个当事人之外的人。
例在一桩秘密中不能有第三者。
英the third person (or party); tertius gandens;
⒉ 没有丈夫或妻子的合法权利而占居此位置的人。
英paramour;
⒈ 当事双方以外的一方。
引鲁迅 《集外集·<奔流>编校后记(二)》:“那叙述,虽说是客观的,然而倒是指摘缺点的地方多,惟有插画二百馀,则很可以供我们的参考,因为图画是人类共通的语言,很难由第三者从中作梗的。”
⒉ 特指插足他人家庭,与夫妇中的一方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
⒈ 当事双方以外的人或团体。如甲乙两方订定契约,而须负连代保证责任的丙方,即为第三者。
近局外人
⒉ 夫妻外遇的对象或情侣移情的对象。
例如:「这对青梅竹马,因第三者的介入而告分手了。」
英语sb who is romantically involved with sb already in a committed relationship, the other woman, the other man, third person, third party (in dispute), disinterested party, number three in a list
法语tiers, tierce personne, amant, maîtres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