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ǔ jiě
注音ㄑㄨˇ ㄐ一ㄝˇ
⒈ 指唐宋科举制,选送士子应进士第。唐孟郊有《湖州取解述情》诗。
⒉ 指明清举人赴京会试。
⒈ 指 唐 宋 科举制,选送士子应进士第。 唐 孟郊 有《湖州取解述情》诗。
引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祖宗故事:命官鏁厅,举进士者,先所属选官考试所业,通者方听取解。”
⒉ 指 明 清 举人赴京会试。
引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取士下》:“今也不然,其所以程士者,止有科举之一途……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亦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復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宽也。”
⒈ 唐宋科举制度,选送士子应试进士第,称为「取解」。
引《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
宋·魏泰《东轩笔录·卷十二》:「欧阳文忠公年十七,随州取解,以落官韵而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