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容量小于标准量的斗。
引《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元 无名氏 《陈州粜米》第一折:“哎!量米的又量不平,元来是八升暇(呀)小斗儿加三秤。”明 陆深 《传疑录》:“谚曰:大秤小斗,用以掊尅聚歛,高下其手,乱之始也。”刘亚舟 《男婚女嫁》第十一章:“早先年你大斗进,小斗出的吃租子,连你亲寡妇婶婶你都唬,你那不叫缺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