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综治办先进材料
绛县地处运城市东北部,是个“七山二岭一分川”的农业县,全县10个乡镇,205个行政村,22万人口,交通偏僻,信息闭塞,文化落后,农村治安任务比较繁重。近年来,县综治办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把造福一方,保一方平安,作为政治责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遏制案件高发势头,使全县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连续多年荣获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一、思路明确,把综合治理工作高定位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是各级各部门抓好综治工作的前提。近年来,县综治办紧紧抓住领导责任制这一龙头不放松,明确了“抓稳定、抓治安根本上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指导思想。县综治办主任史继业等主要领导经常深入综合治理职能部门现场办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并辅之以严格的检查考核,对后进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维护综治工作的权威性,近几年来,先后有 个单位被“一票否决”, 个单位被黄牌警告, 个单位被限期整改。特别是自2XX年来,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列为综合治理工作首要任务,作为衡量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标准,衡量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政治思想素质和领导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对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调查分析研究,坚持早预测,早决策,早处置,把工作做在前面,积极争取主动,敢于直接面对群众,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想方设法,化解矛盾,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满意,使各项综治工作任务量化量化,综治工作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化创安,把基层基础工作做扎实 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农村综治工作的一大难点,一些经济条件好的乡村的办公场所、工作条件、制度版面等还能说的过去,而不少经济相对困难的地方工作起来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为了从整体上把全县综治工作的硬件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县综治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加强政法综治,保持稳定,优化环境当做发展经济的先决条件,坚持两手一齐抓,两手同时硬,明确提出优先支持稳定的理念。在“平安县”创建活动中,他们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县上严格按人均0、3元/年的标准将综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到位。临时性的活动所需费用及时拨付。仅XX年县综治办一次性投入3万多元,制定了统一标准.统一内容的145块村级综治版面,使全县农村的阵地建设达到70%以上。在县综治办的带动下,全县抓综治工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县司法局从行政经费中拿出5000多元,为全县乡村组民调组织印制出全套民调文书用纸。南樊镇党委、政府为了高标准地搞好全镇18个村庄的阵地建设,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从镇里挤出1万多元,统一安排制做机构制度版面和铝合金法制宣传栏;横水镇投资8000元用于村级综治阵地建设,使该镇阵地建设率达到100%。据不完全统计,全县用于政法综治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达50多万元。 三、攻坚克难,把治安防范体系筑牢固 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就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近年来,县综治办立足全县实际,针对全县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实际情况,在农村推行了以“警官兼村官”为主要模式的治安防控体系,把此做为创建“平安县”活动的载体,使全县农村呈现出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警官兼村官”,即责任区民警兼任责任村主抓法制工作的副职,是党员者兼任村党支部法制副书记,非党员者兼任村委会法制副主任。其职责担当起“六大员”。即法制建设决策员、普法教育宣传员、“两会一队”司令员、社会治安信息员、承办案件治安员、为民办事服务员。同时,为了规范管理,使“警官兼村官”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他们要求,法制“村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每月驻村不得少于5天,并做到“六有”,即有办公场所、有专项经费、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规划、有工作日记、有工作记录。从而强化了“村官”们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村官”们的职业行为。截止目前为止,全县86名公安派出所民警共担任189个行政村的法制副书记或法制副主任,占全县农村总数的92.2%。实践证明,“警官兼村官”治安防控体系的推行,强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快了依法治村进程;构建起全新的治安防控体系;促进了“平安绛县”创建活动的纵深开展;改进了政法机关和干警作风;密切了党群、警民关系;搭建起了打击犯罪的坚实平台,有力地保护了人民。据统计,XX年全县刑事、治安案件发案同比分别下降5.5%和2.2%,全县gdp、财政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大幅增长。 四、严打整治,为改革发展创环境 县综治办紧紧抓住严打整治这个首要环节,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宗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问题不好就集中整治哪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