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对入党誓词现实理解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是党的十二大以后“入党誓词”的全文。
“入党誓词”在我党的各个时期有所不同,但是有几个内容是共通的,其中最先讲的一条就是“我志愿加入”。这几个字的理解就是没有谁请我们入党,而是我们自己请求加入的。“志愿加入”四个字很重要,只有认识深刻了,才会主动的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论是什么样的党员,志愿加入就表示了他下定了决心为人民服务,下定了决心为党和人民献身,这非常的重要。“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全都是在这一志愿的前提下进行,所以,只要是党的事情,党员是没有任何讲价还价的资格的,一个不是心存志愿的人,他就不可能真正的为人民服好务;党员全都是志愿要求来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中的“牺牲’,在很多人的理解是死亡,我觉得不应该只是这样的理解.在我的理解上是这样认为的,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在工作中就不应该去想自己的得失,见到了歪风邪气的东西,我们就不应该留任何的情面,该管的要坚决去管,不要怕得罪人,那怕因此遭受挫折也要毫不畏惧!我们的干部如果心中没有存着一种真心为人民办事的心态,没有一种自觉的做人民公仆的想法,就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干部。“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在其位谋其职”,时刻准备着为人民服务,这才是我们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