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材料合同(通用3篇)
运输材料合同 篇1
合同编号:施合字第号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相关运输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运输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用途及运距
1、运输材料名称:
2、运输材料数量:
3、运输材料规格:
4、运输材料用途:
5、运输材料起运地点:途经到达地点:
6、运输距离km。
第二条承运日期:
第三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单价:元/吨·公里(含税)。合同价款以运输单价与承运方实际拉运数量总吨数的乘积作为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款以经双方结算确认的运输量为准。
2、托运方根据业主给付工程款的情况对承运方支付运费,承运方负责出具税务发票,
第四条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质量及数量将货物(材料)运到目的地,货物(材料)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材料)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对货物质量负责,严禁倒卖,特别强调在运输过程中因承运方运输车辆司机原因发生的一切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致使本人或他人人身损害,托运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运人承担。
3、承运人将货物(材料)运到托运方指定施工地点,由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收料人)统一验收、过磅计算数量及开票,否则托运方不予验收及计量结算。
第五条承运方权利和义务
1、承运完成托运方指定的全部运输任务,向托运方收取运费,运输车辆由承运人负责配车。
2、承运方应配备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和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为司机和运输车辆到相应保险公司交纳保险,以确保运输安全。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行政风险(包括路政及交警罚款)均由承运方负责并承担。
3、承运方配备的运输车辆所发生的标准燃油、税费及配件、修理、过路及过桥等费用均由承运人单方负责支付。
4、承运方为完成运输任务配备车辆司机的工资由承运人给付。
5、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托运方指定地点,按时向托运方的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待托运的货物(材料)要负安全责任,保证托运的货物(材料)无缺损、无短少、无污染、无人为变质。如出现上述问题,应按货物(材料)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经济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等)。在运输中的材料(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托运方的收货人未验收之前)对货物(材料)负责保管。
6、承运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数量和要求配车发运托运货物(材料),应偿付托运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7、承运方如将处于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错运到达地点,应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达地点。如果运输中的材料(货物)逾期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付材料(货物)违约金_____元 /车次。
8、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托运方指定的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9、由于任何原因造成的误工损失由承运方自己承担,托运方不负任何误工责任。
第六条除本合同外,托运方、承运方各自的债权债务自行负担处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托运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托运方执份,承运方执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双方其他约定:
托运方: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账号:________
日期:
运输材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购买的散装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运输起止点:
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到湖南永州冷水滩育才路99号“曼谷峰景”项目工地。
二、 交货与验收:
1、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 运价和结算方式
1、运输价格为:散装水泥运费为每吨13元,运至甲方在永州市冷水滩河东指定工地。 运费每月结算一次。
2、 乙方在运输一个月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月的运输发票给甲方对账并结算。(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 违约责任:
1、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2、 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水泥运输到位(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赔偿金额参照有关《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而定(九嶷骄阳水泥有限公司的供货原因除外)
五、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永州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运输材料合同 篇3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汽车运输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20xx年二月 日至20xx年二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略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成都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汽车运输合同书范本中的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运人(乙方)
承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