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住房长期合同(精选3篇)
装饰住房长期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 、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 、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 ___号__楼___室。
3 、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5 、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 、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 %):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 、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装饰住房长期合同 篇2
答辩人: ,女,汉族, 身份证号:, 住址:组。 被答辩人:天津市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人现就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如下:
1、原告主体资格问题。本案受损房屋的业主是适格的当事人,被答辩人是否与此财产损害纠纷有利害关系,我方持有异议。
2、被告的主体不适格。本案的实际侵权人应为涉诉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人即涉诉房屋的承租方,而非涉诉房屋业主。被答辩人以常年不在本市居住的业主为被告,缺乏法律依据。
3、我们先假设本案财产损害存在,那么赔偿责任也应就各方在损害事件中的过错来合理分担。而被答辩人将受损财物“长时间浸泡”或“长时间在潮湿的空气里”,没有合理有效的阻止损失的扩大,在此财产损害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承担大部分的责任。如今,答辩人已经积极了“采取真正有效地施工”等补救措施,及时停止侵害,排除了妨碍,并且修理、重作、更换了吊顶,恢复了屋顶的原状,并不像被答辩人所称未积极的履行以上义务。那么在答辩人就此损害承担完毕大部分民事责任前提下,剩下的责任理应由被答辩人独自承担。
装饰住房长期合同 篇3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20xx年10月18日至
10月22日《20xx年北京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特装展示工程制作和搭建、拆除等事宜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和特装搭建展台
1.1 展位号:北京九华山庄,展位面积12平方米(3*4米);
1.2 合同价款为含税金的展览总费用,不包括展馆和主办单位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其他与布展相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贰千元整(¥120xx元);
1.3 布展时间:20xx年10月15日—17日,撤展时间:20xx年10月22日;
1.4 合同签订后,如有图纸、报价增加或修改项目,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如需增减费用,甲、乙双方需补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质量要求、责任:
2.1 乙方必须保证在20xx年10月17日下午18:00前将制作完成的特装展示台交付给甲方使用;
2.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图纸进行施工,灯光、图片等质量和展台成品需达到甲方项目责任人认同;
2.3 乙方负责在展馆安装布展、开展期间的现场维护以及会展结束后拆卸;
2.4 施工人员安全由乙方完全负责。
三、完整展位交付地点:北京展览馆甲方展位。
四、付款进度及方式:
4.1 付款方式:电汇现金支票等。
4.2 公司账号:京中伟业展览展示(北京)有限公司
五、验收:
5.1 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效果图和施工图为依据(含电子版);
5.2 验收发现尚需整改部分,甲乙双方分清责任后,经协商予以整改,直至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如不能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在赔偿工程总造价的前提下,须再支付工程造价25%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期交付布置完整的展位而影响到甲方参展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的25%;
6.2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或乙方未按第二条第一项约定时间完成,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支付延迟履行利息。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补充说明:
相关附件: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报价单、材料清单。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