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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转让合同范本(精选3篇)


宅基转让合同范本(精选3篇)

宅基转让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长期使用)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作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由乙方负责承担。

  4、建房审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负责费用。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120万元整。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公证人:

  身份证:

宅基转让合同范本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职务: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的等值人民币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甲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批准。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受让其股权已获得乙方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批准。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公司中股份比例分享利益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向守约方支付 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并经审批机构批准予以生效。应于30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合营企业执1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月日在广州签署。

  甲方:(盖章)

  法定(授权)

  代表:x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授权)

  代表:x

  签名:

  确认方:(盖章)

  法定(授权)

  代表:x

  签名:

  二Oxx年 月 日

宅基转让合同范本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南宁市瑞和家园5号楼2单元1703号,建筑面积94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该房屋原《房屋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备案号为 ,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甲方已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完毕,转让乙方另加转让费柒万元整,合计房屋转让总价款项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方自行完成该房屋撤案手续,并协助乙方与房地产开发商(按原购房款肆拾伍万元整)签订购房合同书(实为更名),待房地产开发商将该房屋更名到乙方名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伍拾贰万元整给甲方,乙方不再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购房款。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购房款、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甲乙双方需遵守本合同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通过仲裁、法律等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