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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动画委托制作合同书(通用3篇)


影视动画委托制作合同书(通用3篇)

影视动画委托制作合同书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电话: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__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影视动画制作服务。

  二、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完整的完整详细的制作素材和脚本。

  三、乙方已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将按照脚本和素材要求制作影片。

  四、制作周期及时间:

  自日交工。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支付方式:

  1.完成一部广告宣传片,片长_____秒。广告宣传片制作费用为_____元/秒。

  2.付费方式:

  1)甲方支付项目款额______%既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之后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设计制作。

  2)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交给甲方审核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项目款额______%既_________元给乙方。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最终版本,并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

  票后,甲方支付剩余_____%既_________元项目款。乙方收到全款后,向甲方提供完整文件。

  六、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七、乙方在设计中,如所使用的素材涉及他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或肖像权问题,由乙方与相关单位进行商谈并取得其许可甲方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如果乙方提供的设计内容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导致甲方遭受投诉、法律诉讼或者行政程序的,甲方有权决定应诉和处理方式,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八、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设计的内容有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设计工作交与笫三方完成,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提供设计内容及图片等,不得自行使用。

  九、乙方应确保设计符合甲方要求。

  十、乙方应严格保守因履行合同而接触到的甲方业务信息、商业秘密等内容,不得泄露。

  十一、合约终止和延续:

  乙方完成影片制作并经甲方审定合格付款后,本合约自行终止。如有新的制作业务,须另行签订合约。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合法信息,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在甲方付清合同款后,影片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提供给第三方,导致甲方的资料泄露,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直至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协议。

  十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提请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四、合同为影片创作脚本,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影视动画委托制作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就委托乙方制作播出《_________》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一集人物采访节目,并同意该节目在乙方已播出的电视台里播放该节目(具体名单附后)。注:该节目乙方录制播出范围不少于但不只限于该播出名单所规定的台频次。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该集节目制作费及发行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签署合同时付第一笔款_________元,节目播出前付合同余款_________元。

  3.甲方有权对该集节目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该节目在播出前修改。

  4.为了配合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完全拥有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站及三十个省市分站及相关媒体、网站及相关活动及媒体中予以刊登,并在活动结束时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5.乙方同意向甲方配送五套《_________》的电子及印刷品(具体样品客户须经乙方确认)。其中配送所有上述货品中均会有本期节目内容。

  6.甲方如需更多乙方该产品,甲方须以五折向乙方支付购买该产品费用。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乙方已对甲方履行完成了该合同。

  8.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来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遇非乙方可控制因素,如战争、停电、以及电视台特殊时期的宣传要求造成该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影视动画委托制作合同书 篇3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 的前期拍摄;

  2. 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 委托事项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 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 成片母带:1盘

  1.3.2 HD高清录像带:2盘

  1.3.3 Digital Betacam录像带: 2盘

  1.3.4 Betacam录像带:2盘

  1.3.5 DVD: 2盘

  1.3.6 三维的序列帧

  1.3.7 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 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 元)。

  3.3 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 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元)。

  4. 项目条款:

  4.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 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 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 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 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 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PPM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 4.4 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 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 现场监制人员;

  4.4.3 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 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 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违约责任

  7.1 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 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 保密

  8.1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 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 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 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 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 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a)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b)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c)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 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 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