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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标准装修合同(通用9篇)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通用9篇)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___元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元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______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即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____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___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____审阅。

  4.在____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元后,乙方在___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____负责确认,确认后____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___元。

  6.____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__元)。现____要求绘制部位效果图___张,总计___元。

  7.施工图由____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____责任:

  1. ____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____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____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____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____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____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____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____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____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____自负。

  6. ____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____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____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____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____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____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____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____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____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____区内____应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费,____区外____应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费,____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____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____名称(盖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面积:60.02㎡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120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小写)144635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须向乙方付工程款50%,工程进度达到50%,甲方须向乙方再付30%,交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________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8、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9、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手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装修、灯具、电路、木地板铺置。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电路布置图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

  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 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元整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72000元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 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10000元装修款。

  二期:开始正式施工,需购置材料,甲方付给乙方25000元材料款。

  三期:工程初装完成付给乙方10000元装修款。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22000元装修款。

  余款5000元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七、 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20--年8月29日起至20--年8月18日止,共计19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500元。

  九、本工程所有材料为乙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认可后方可购卖,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十、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一、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确认日期:年 月 日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设计施工图见附件)

  第三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以包设计(如有)、包工包料、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包材料保管、包产品保护、包全部措施项目等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结算方法:工程量按照甲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图纸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计算,套用:

  (1)装饰部分执行,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按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

  (2)水电安装部分执行,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照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不低于%

  (3)土建部分执行,按工程所在地区类别或计费定额计费,不计预算包干费,利润和其他措施费用按照中间值计算,税前下浮不低于%

  (4)以上1-3项的主要材料价格及独立费按合同附件中的主要材料价格及独立费中标价格进行结算,若该附件未列入的主材,其价格须由乙方在施工前提供三家报价报送甲方审核部门确定后方能作为结算依据,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的主材不下浮。辅材材料价差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调整。

  3、甲方现场签证人员为

  4、甲方认为部分价格比较昂贵的'装饰材料或灯饰可采取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方式,甲方供材结算方法如下:甲供材料不参与取费,乙方仅按照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总价的1.5%收取采保费,采保费计入独立费不参与下浮并计取税金。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乙方签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发现已遗失或损坏,该部分费用在工程款中抵扣。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10%在结算金额中扣罚。

  第四条工期

  (一)工期自《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之日止,共计____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民族: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装修信息性房屋(__组团__栋__单元__室),经与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三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四个房间)铺木地板

  2、两个卫生间做防水,铺地砖及瓷砖

  3、主卧卫生间安装马桶及台柱盆;

  4、公用卫生间安装台柱盆;

  5、厨房做防水,安装橱柜;

  6、包卧室、卫生间门

  7、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和国家要求的装修标准,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元。

  五、工程造价:

  按照附表价格,由乙方采购材料并安装。如有变更,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单结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现金______(大写:人民币__万元整)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剩余装修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元。

  8.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2月

  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方

  【篇四】标准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x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年4月__日至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标准装修合同 篇9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 工程地点: 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15、 违约

  15.1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确认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须向发包人飞、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上不封顶,发包人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承包人还应赔偿损失与违金差额部分。

  15.2承包人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有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无条件返工至全部合格,且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

  15.3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支付 由于解除合同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包括因此聘请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15.4承包人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而将某项工程分包的,须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5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承包人照价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15.6除上述约定外,因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概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台风、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16.2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约方的相应责任。

  17、 索赔

  1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合理的索赔理由,且有其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资料及相关说明。提出索赔要求的一方应保持用以证明索赔可能需要的有效证据资料,提出索赔要求一方应允许另一方查阅并核实所有资料。

  1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等有关资料,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索赔。

  18、保险

  承包人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负责办理承包人在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 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所发生的费用、赔偿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0、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彼此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并以下列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中标通知书(若有);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若有)。

  6、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这些记录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2、 其它

  22.1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2.4 其它: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