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精选6篇)
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篇1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建设单位)
丙方: 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
第一条 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将位于 区 路的施工单位、施工范围、内容、工期以及建设红线总平面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委派专人负责与丙方具体联络事宜。
第二条 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核准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域内地下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向甲方确认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条 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位置应以现场探查核实为准。甲方应按照现场探查位置或图纸资料进行断面人工开挖,以确定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的实际具体位置,并明确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第四条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如下:
已探明的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如下:
已探明的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五条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将天然气设施保护工作落实到人。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由甲方报丙方备案,便于丙方监督。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产生争议的,应当由甲方组织和邀请相关专家和丙方共同论证后协调解决。
第六条 甲方应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范围内设置“下有天然气管道,注意保护”等安全警示标语标识,在现场悬挂丙方抢险电话。
第七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的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保护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保护方案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复杂、特殊情况,可能危及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甲方会同丙方,重新制定保护方案。
第九条 丙方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天然气设施的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对不能制止的,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第十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大型机械开挖、打桩、爆破等作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会同丙方制定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安全控制范围内,敷设管道,从事打桩、挖掘、顶进作业。
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三)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得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破坏天然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埋设相应的标志桩;
(四)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不得停留载重车、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五)当现场施工时需要将天然气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时,必须采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护方式,对暴露的天然气管道进行临时性遮盖防护,以规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六)当现场对天然气管道进行开挖等施工时,如:修建天然气管道保护盖板涵,管沟必须采用人工开挖,现场所有大型施工机械必须远离管沟边缘一米以上;若施工现场土质存在坍塌风险,必须由专业人员对该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后,再行确定施工机械容许进入管沟边缘的安全距离。
(七)禁止其它严重危害天然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一条 当施工时甲方确需在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永久过道路口,在会知丙方的情况下,由甲方委托专业设计及施工单位对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的埋设进行改造,确保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施工完成后,甲方需将包含有“与天然气管道交叉范围相对关系”的工程竣工图,提交给丙方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 施工时若丙方需派人在现场全程监护管道安全的,所发生的监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施工对丙方天然气管道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适当的施工押金后方可施工。
第十四条 违反本保护协议或因施工造成天然气管道及设施破坏,发生天然气泄漏或天然气爆炸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结束后若丙方对该处管线进行抢修、维护作业,甲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丙方施工,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燃气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24小时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甲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1. 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及天然气表,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如需付费,请索要发票作为依法改动凭证。
2. 严禁装修中封闭天然气阀门、表具,保持室内通风;
3. 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居住;
4. 严禁把安装天然气设备的厨房改为他用;
5. 灶具与燃气管线之间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免使用时烘烤燃气管线及设备;
6. 甲方须使用合格的天然气灶具。
如因甲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一切不良后果及连带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小区 号楼 室(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用气安全,根据《____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章程,在验收通气工作之前及后期使用过程中,乙方负责对所购买住宅天然气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要随意改变房间的用途,将厨房位置改变。
二、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的选用及注意事项:
1、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灶具、热水器、连接管。必须选用带有熄火保护的天然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必须选用强排燃气热水器或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热水器烟道必须安装且要通向户外;卫生间严禁安装燃气热水器,热水器应安装在厨房或阳台。
2、目前XX市为用户提供的燃气种类有“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两种,请在选购燃气灶、燃气热水器时注意适用的气种(包装有标注)以及安全认证标识。
三、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用户,严禁将燃气管道及设施(阀门、燃气表)包装起来:
1、因包柜影响燃气表插卡、检查和更换,影响燃气阀门正常开关的;
2、未采用百叶门式橱柜,或在橱柜设置通风口,橱柜内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
3、在装有燃气表的橱柜内设置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
四、严禁私自拆装、改装、移动燃气设施(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支架、管卡)如发现燃气设施损坏、阀门失灵、燃气设施漏气应及时报修更换,特别提醒,户内燃气设施支架、管卡严禁拆除。如需改动或挪移,请咨询燃气公司(咨询电话:)
五、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注意事项 连接管道与灶具、热水器的胶管应使用耐油燃气专用胶管,不超过2米,并不应有接口,不允许胶管穿墙,两端胶管应充分套入燃气具接口,并应用喉箍箍紧,胶管使用时间不应超过1年;当燃气管道距离灶具热水器距离较远时,应联系燃气企业进行改管,采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镀锌管进行加长。
六、 不得在装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放置炉火(如液化气钢瓶、煤炉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因乙方违反以上条款,在通气和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停止供气,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管道建设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天然气管道,为保证沿线企业、建设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须遵守甲方管辖界区内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化工园区的建设必须依照甲方审批认可的方案建设进行,甲方将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予以监督,以保障乙方建设管线区间周边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构筑物的运行安全。
三、由于甲方的进一步开发而需要对乙方已实施的天然气管道实施保护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为确保安全,甲方在进一步开发过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线上方两侧各5米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
2、甲方在需管道保护范围内建设道路、管道等设施需要对管道实施保护的建设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实施保护的天然气管道的范围,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乙方将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内,自行完成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四、加强管道保护巡查,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设施的损坏、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和善后处置工作。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由乙方管道输送的介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处罚和处置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需进行检修、维修、改造和进行特殊作业时须得到甲方的工作许可,办理作业许可证。
六、乙方负责建设项目的政府行政许可(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成果一套(纸质文件和.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由于 需要,乙方需进入甲方厂区进行作业。
甲方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产品及使用原料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乙方进入厂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训,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①按照施工协议规范施工,如涉及动火、动土、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均需办理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使用防火防爆设备,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穿防静电工作服。
②检修、施工应有公司管理人员协助陪同,并持检修(施工)作业证。
③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及工艺图纸及安全须知,乙方须安全文明作业,不私接乱接电线,不违章作业。
④凡乙方在检修、施工期间由于不安全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由甲方定。
⑤乙方进入公司检修(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必要时须经公证处公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现场天然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____________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管道建设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天然气管道,为保证沿线企业、建设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须遵守甲方管辖界区内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化工园区的建设必须依照甲方审批认可的方案建设进行,甲方将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予以监督,以保障乙方建设管线区间周边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构筑物的运行安全。
三、由于甲方的进一步开发而需要对乙方已实施的天然气管道实施保护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为确保安全,甲方在进一步开发过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线上方两侧各5米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
2.甲方在需管道保护范围内建设道路、管道等设施需要对管道实施保护的建设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实施保护的天然气管道的范围,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乙方将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内,自行完成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四、加强管道保护巡查,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设施的损坏、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和善后处置工作。
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由乙方管道输送的介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处罚和处置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需进行检修、维修、改造和进行特殊作业时须得到甲方的工作许可,办理作业许可证。
六、乙方负责建设项目的政府行政许可(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成果一套。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