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销售协议(精选3篇)
护肤品销售协议 篇1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工厂)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丙方:(外商)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且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但出于某些技术上的原因,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该批货物签订了号《买卖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而非代理进口合同;
3、乙方授权甲方就上述货物以甲方名义(而非乙方名义)与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号《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2、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3、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4、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丙方:
授权人签字:
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护肤品销售协议 篇2
供货单位(甲方):_______
订货单位(乙方):_______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产品:_______
第二条付款方式:□现金□银行电汇□其他
第三条收货地址:_______指定收料人:_______电话:_______
第四条发货日期:_______
第五条运费负担方式:乙方负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先打款给甲方,甲方确认收到款后发货。
第七条甲方公司业务员不代收货款,乙方应将货款交给甲方公司财务人员或者直接存入甲方账户,将货款交给业务员造成损失的,甲方不予负责。
第八条对以上内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平度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护肤品销售协议 篇3
出卖人: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 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合计:111111
二、交(提)货方式: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4700大卡>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4500大卡>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4300大卡>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4000大卡>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3700大卡>
合同执行期从xx年7月16日至xx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政府对煤炭系统政策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增值税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 卖 人买 受 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