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精选29篇)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凯里市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集体田,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寿平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__________年,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__________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 合作管理及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 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_____》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来源: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_____》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_________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2.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约定,应当_________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十九条?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________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_____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XX公司 为振兴本地经济,尽快把国家重点支持扶持的造福子孙后代、造福全人类优质项目落到实处,既达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目的,又能实现双方合作共赢,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生产经营手续,甲方属于集团核心公司、紧密型公司、半紧密型公司、松散型公司或集团公司一般成员合作单位。
2、甲方无偿为乙方派驻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办公费用、食宿场所和食宿费用,待新办公楼建成后,取消临时办公场所。
3、凡属甲方能生产的零部件按图纸要求产品质量必须达标,产品出厂价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出厂价格。
4、甲方负责制定产品售后服务条款,注明保修期限和正常寿命期限。
5、及时向乙方通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便于乙方安排向客户供货和按排生产加工安装施工工作。
6、积极配合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做到甲乙双方工作的协调和互通情报。
7、甲方安排乙方派驻技术人员和协调工作人员与甲方相关人员配合对接,乙方派驻人员为2名工程师、3名副总经理、1名外部市场总指挥、4名财务主管。
二、乙方的39;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主甲乙配合,把双方共同的事业所需各种各类资金操作到位,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尽最大努力满足双方共同事业的资金需求。
2、乙方负责组织联系项目技术专家提供各种配件生产过程中所需技术图纸和技术参数。
3、乙方负责组织联系项目技术专家教授,现场讲课培训甲方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
4、乙方负责产品推广销售工作,负责在各地设立营销推广机构、安装施工机构,维修保养机构、培训指导机构。
5、乙方负责及时把销售订单报甲方,根据销售订单数量多少做出生产计划、供货日期。
6、乙方负责及时向甲方通报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各类问题和产品技术改造意见,及时修改让用户满意。
7、乙方负责组织联系2 名项目技术专家、2名协调配合人员,1名财务监管人员,1名外部市场总指挥,1名市场拓展人员。
8、乙方负责策划运作过程中各种各类实施方案,长短期发展规划,经双方相关负责人审查后及时实施。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全力协作配合,尽快把双方共同的事业做大、做强,双方求大同存小异相互谅解以大局为重。
2、甲乙双方委派专人成立生产领导班子和财务领导班子。遇事尽快协调协商,不许影响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3、甲方把主要精力用在生产、研发、产品升级换代上,乙方把主要精力用在销售、推广、资金筹措和售后服务上。
四、股份分红和财务监管。
1、生产纯利润甲方占50%,乙方占25%,技术研发股25%。
2、销售纯利润由各地销售分支机构自主分配。
3、甲方委派2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乙方委派2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技术方委派1名财务总监,2名财务主管;财务账目日清月结,总监和主管监控帐目和项目资金。
五、甲乙双方及相关合作单位和个人均属集团一个大家庭,各自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各自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无连带责任。合伙做的事业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必须立合伙协议规范合伙行为。
六、凡属成员单位独立操作、独自开办的业务,各自均有独自生产经营权,相互不干涉,风险收益各自承担。
七、凡属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本协议未尽事宜,相关各方及时提出,经协商协调达成相关补充条款,另立协议共同执行,补充条款与原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发生重大分歧协商协调不成的,均可以通过当地司法机构出面解决。
九、出现违约现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对方,不可抗因素除外。
十、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
一、本项目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分期分批到位。 十
二、本协议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XX公司 主办人: 主办人:王 代表: 代表:张X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丁方: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__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6
范本 合作开发合同和技术联营合同都涉及一定的技术,但是二者是有区别的。 合作开发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共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术一般是在订阅合同时双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项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术。而技术联营合同则是一方当事人以技术为邮资,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的联合生产经营的合同。这里的技术一般是一方当事人已经掌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实践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 合作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与开拓未知的技术领域、解决新的技术课题紧密联系的。所以合同中应对风险责任、技术成果的分享与使用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技术联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则重点体现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经营风险上。 在实践中,对于合同约定对一方当事人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或专利技术进行合作开发的,应具体分析该技术的工业化程度及开发的含义,一般不应作为合作开发合同对待。 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39;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7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
二、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亩,使用期限________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四、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________年月____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元㎡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 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 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 市 路 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 市 路 号,共计约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 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 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 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
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
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
3-2、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
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
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
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
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 项目公司
3-1、 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1、项目依法取得位于市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与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基于1、项目依法取得位于市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项目拟引进合作单位与其共同开发本项目。
3、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同意以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主体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与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况本项目位于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邦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邦公司在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邦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协助本项目
财务管理
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邦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如项目未能与邦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邦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20年 月日 项目合作开发本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况本项目位于市区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地性质为项目定位为商业、住宅、办公项目项目内部暂定名称为项目具体开发面积以取得该地块实际面积为准。
二、基本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公司的名义与项目签订并履行合作开发合同。
2、合作合同签订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设立邦公司项目部或公司分公司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共担风险三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以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签订的正式合作合同为准。
三、投资比例及收益分配
1、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人民币千万元。
2、各方投资比例为甲方55、乙方45甲乙双方均已货币投资丙方不实际投入资金。该项目启动资金及后续资金甲乙双方均需按此比例投入。
3、收益分配该合作项目在扣除全部成本、返还投资款项及其利息后的净利润按甲方51、乙方39、丙方10的比例分配。
四、投资支付期限和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甲乙方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支付首期投资款500万元至邦公司在市项目部开立的银行账号内其中甲方支付275万元乙方支付225万元。该资金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在邦公司与项目合同前不得动用该资金。甲乙方任一方不按本条约定期限及数额支付首期款项的视为自动无条件退出本合作项目。后续出资金额、时间根据邦与项目的合作开发合同由三方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予以确定。
五、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主管本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核、控制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出纳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主管本项目施工单位的选定及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控4对本项目的其他工作进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义务1按照约定比例及期限支付投资款项。2协助本项目
财务管理
委派项目部或分公司会计人员并指派其他人员共同负责工程管理工作。3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4协助落实项目的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等行政审批手续对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其他工作提供协助。
3、丙方权利义务1积极整合各项资源、协调各项关系保证六个月内日报社就本项目与昊铭邦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2在本项目办理完成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丙方可分期从合作项目中取得共计500万元的工作报酬该款项应计入项目开发成本。3参与项目开发各项工作负责日常工程管理、项目宣传推广策划、销售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规划报建、开工手续的办理。4协助协调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
六、收益分配期限及方式在项目竣工验收且销售完毕、房屋交付后之后具体方案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如项目未能与邦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则所有前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签订后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守约方并有权解除本框架合同。
八、邦公司与项目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甲、乙、丙三方根据本框架协议就三方具体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正式合作合同。
九、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各方各持壹份。由各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_____
20年 月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9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工商执照号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合作开发软件合同范文节选!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合作开发软件合同范文节选!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合作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_________
2.技术内容:_________
3.技术方法和路线: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双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进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研究开发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研究开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双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四条合作双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合作双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八条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
2._________;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转让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损失的,合作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合作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_________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_____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合作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可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1
范本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范本 甲方:____市湾溪街道三组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市湾溪街道三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大冲)集体田(原吴承租),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两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合作管理及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群众签字: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2
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____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第一期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
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账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通过共管账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通过共管账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账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六、项目相关资料手续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39;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账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____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3
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本着“利国利民利已”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新能源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主体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用甲方劳动中心拓展部的名义,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联系开发新能源市场。
二、业务区域
本协议适应合同能源管理及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应用项目,随着业务拓展的进度及双方合作的深入,可逐步扩大业务区域。
三、业务范围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风光互补独立供电系统及应用领域的开发
四、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及价格表、营销模式等相关资料(部分资料仅收取相关的工本费)。
2、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客户需求调查,编制能源管理合同及工程方案。负责现场对比测试等前期工作。
3、当甲方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后,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及所需资金,依据合同实施节能改造、维护等各项工作。
4、负责对乙方的业务人员进行新能源基本知识的培训。
5、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分成款项。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合同签订前)市场的前期拓展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
2、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营销模式,不得随意删改、变更。
3、详尽了解客户及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协助做好技术咨询、产品测试、编制方案及签订合同等前期工作。
4、乙方与用能单位对项目实施达成共识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审,以避免其它合作单位(人)介入该项目。
5、和客户经常保持沟通,敦促客户按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6、维护甲方权益,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任何一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乙方从事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活动。
2、乙方主观或客观的失误导致甲方出现大的经济损失。
3、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4、乙方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业务指标。
5、此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方与用能单位所签订的工程中乙方的责、权、利。
六、合同能源管理费的分成比例及结算时间。
(一)节能管理费的计算、结算标准:
(另附加细则。)
(二)核算内容:
1、纳米光学组合灯
2、纳米光学节能灯
3、风光互补项目
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分成比例。
(三)结算时间及相关事项
1、在甲方收到用能单位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纲或者货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按分成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发票。
2、乙方不能出具正式发票,甲方支付分成款时将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3、乙方未能独立完成项目的承接工作,需第三方出面支持配合,分成比例另行协商。
七、乙方如开设展厅,需配备展示的样品由甲方提供,甲方根据展品的数量、品种向乙方收取押金。
八、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赔偿给对方因此所带来的损失,情节来得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4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甲方原意将其已租赁的耕地河沙采挖权【详见土包字[20xx] 01号】与乙方共同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一、沙地基本情况
沙地位置:邵东县佘田桥新村新建组;沙地面积: 22.8亩 。
二、合作开发形式:为使合作事业利益最大化,内部采取即分工又合作的合作形式。
三、合作开发期限:以河沙资源开发完毕为止。
四、合作利润分配:合作事业利润按甲方 30% 乙方70%的比例分配。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维护其自身在合作事业中的合法权益;
2、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合作事业与外界所发生的一切事务;
3、甲方有义务监督并协助乙方共同完成乙方应完成的事务。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自主开采河沙资源、生产经营河沙;
2、乙方有权维护其自身在合作事业中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义务监督并协助甲方共同完成甲方应完成的事务。
七、双方违约责任
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八、合同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1式2份,双方各执1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乙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他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名称)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名称) :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年度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一年四季)的设计研发。
乙方应该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春季产品的设计;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夏季产品设计;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秋季产品设计;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冬季产品设计。
以上产品设计经过甲方认可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
乙方应努力确保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
如果乙方设计的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在认可乙方设计后的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核对财务,有权复印取得财务资料。
第三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
按以下顺序分配:
第一项:首先归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第二项:支付第一项之后的利润,其中的70%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30%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30%利润中的75%的利润分配权;
乙方该30%利润中的25%的利润分配权。
第四条关于合作开发产品的借款约定
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
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归还甲方所出借的资金。
因资金不足,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成,甲方要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甲方在每年度结束1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配,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如果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当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1000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15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1000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补充性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的要求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各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北京吉昌泰商贸有限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研发等相关的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男装外贸产品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款式转为其他公司财产或擅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订立。
本合同正本___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7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 市
路 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 市 路 号,共计约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 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 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 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 项目公司
3-1、 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 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日内。
费用承担: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4-4-1、在 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五条 乙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5-1、【b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将除甲方出资的土地之外的项目公司开发资金
万元支付至项目公司名下。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乙方完成b阶段目标任务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乙方承担完成本阶段乙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5-2、【d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取得合作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甲方完成c阶段目标任务后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3、【e阶段】
乙方的目标任务:指派乙方专业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团队到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并实施本合作项目的各项与开发有关的工作;通过乙方自有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解决合作项目开发所需的必要资金。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由乙方根据双方均认可的目标项目的开发实施计划完成,需要双方明确约定完成时间时,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予以明确。
费用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负责解决。
5-4、乙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乙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
5-4-1、在合作项目建设开发阶段,乙方应保证其管理团队的人员稳定团结、专业敬业,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5-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技术问题,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5-4-3、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乙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5-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乙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5-4-5、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乙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第六条 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
6-1、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完成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如下约定组建项目公司的高层管理团队:
6-1-1、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指定人选担任。
6-1-2、项目公司的财务总监由甲方指定人选担任。
6-1-3、双方各自有权更换其指派到项目公司担任管理岗位的人选,但需在人选变更前10日内书面通知相对方。
6-2、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结构及章程
6-2-1、甲方以项目用地入股占项目公司百分之____的股权。
6-2-2、乙方以合作项目开发所需资金及房地产开发的专业管理团队等入股占项目公司百分之_____的股权。
6-2-3、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分配比例享有及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6-2-4、项目公司在公司行政机关所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应当作出与本合同双方约定一致的安排;该章程无论因任何原因与本合同之约定发生冲突时,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6-3、项目公司的运营及管理
合作项目的所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设备的供应的招标及开标均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举办,中标单位由项目公司确定。该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供应合同均以项目公司名义签订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七条 与合作项目有关的特别约定
合作项目的物业管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第八条 项目收益分配
甲乙双方选择如下第_ _种方式进行合作项目的收益分配:
8-1、按双方各自在项目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必须对所获取对方的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发布,否则合作方有权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a阶段、b阶段或c阶段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对应阶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2、乙方在b阶段、d阶段或e阶段未能按照约定期限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项目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对应阶段逾期120日仍未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3、除10-1、10-2条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之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相对方遭受损失时,违约方应按相对方遭受的损失额的百分之三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全额赔偿其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后遗留问题的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另一方行使了单方解除权而终止时,双方应当结算乙方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或扣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额后,由甲方向乙方返还投资款项。
11-2、若因政府部门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而导致本项目无法执行时,双方另外协商合同终止事宜。
第十二条 其他
12-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12-2、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12-3、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12-4、双方因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发生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12-5、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2-6、因本合同履行的复杂性,甲乙双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 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律师费 万元/年,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12-7、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8、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阅读,不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作为本合同的解释之用。
12-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
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____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第一期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
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资料手续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____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适用法律范围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19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四、主要措施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____万元,乙方配套_____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
2.预计效益分析: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项目主管单位:
(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0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于 年 月 日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土地性质为: 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部属于甲方,没有设定抵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愿意就上述地块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
2、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项目运作过程中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以及建筑安装总造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1400万元,占总投资的70%,乙方出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30%。
4、甲、乙双方出资时间:
第四条 本项目所有的开发、经营手续均由甲方办理和实施。
第五条 本项目由
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由甲方委派专人负责协调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第六条 结算 本协议存续期间,因该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等前期开发费用及其资金成本,应由甲、乙双方确认全部记入本项目的成本,费用清单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二。至该项目开发并销售完毕,结清项目的全部费用后,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承担亏损。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该项目的合作中,应相互尊重、互相理解,妥善处理双方合作中的矛盾。
第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400万元。
2、除本条第1款约定的情形外,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都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丁方: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__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2
鉴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为了实现对国有土地的合法利用和市场流转,我国设立了独特的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权人所享用的用益物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民事主体之间流转,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配置。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用土地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现土地要素与资金要素的结合,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法律基础。然而,在房地产开发实务中经常出现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名为合作开发实为房屋买卖、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借款、名为合作开发实为房屋租赁的情况。为了正确处理以上问题,20xx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以四个条文对上述四种情况作了界定,这也是本文要讨论的房地产合作开发中的转性合同,本文主要讨论上述四种转性合同认定的判断标准。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1.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要确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否名实相符,首先就要对什么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概念作出界定,进而分析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特征,从而来判定那些合同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那些合同应该转性合同,并应按照转性后的合同关系来处理。
《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作出明确界定:“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应该具备以下特征:第一,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出资;第二,当事人双方共享利润;第三,当事人共担风险,第四,当事人是以开发房地产为合同的基本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释》不再把共同经营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必要条件。我们认为,实践中对于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上述四项特征中争议较多也最难以把握的是特征一(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出资)和特征三(当事人共担风险)。下文将对上述特征一、三作进一步分析。为了叙述的简便,本文仅讨论合作方为两方的情形,三方或更多方的合作开发与合作方为两方的情形并无本质差异。
2.关于特征一: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出资
上述特征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唯一出资,另一方则以资金作为唯一出资;
(2)当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作为出资,另一方则以部分资金作为唯一出资;
(3)当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权和资金作为出资,另一方则以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唯一出资;
(4)当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作为出资,另一方也以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作为出资。
(5)当事人一方以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作为出资,另一方也以非资金形态的实物(如建筑材料)或劳务作为出资。
其中以第(1)、(2)种情形最为常见,第(3)、(4)种情形偶见于相邻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合作当事人的情形;第(5)种情形偶见于工程项目的材料供应商、施工承包商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合作当事人的情形,特别是在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的情况下。
3.关于特征三:当事人双方共担风险
本文认为,上述特征应理解为:当事人对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履行的不利益的后果以及不能履行的后果应当共同分担。这里,共担的风险应主要指合作双方预期的利益目标不能实现或者不能全部实现的风险,而一般不包括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的利益风险。除非非过错方同意分担,否则后者应由过错方承担。
何谓共同分担风险?
首先,在确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承担经营风险时,应该注意,不能仅仅把合同是否具有明确的不承担经营风险的约定作为判断标准,而应该以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作为判断标准。即,只要合同的实质内容表现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获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担经营风险,尽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承担经营风险,也应该认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
其次,这里所说的风险是经营风险,不属于其它风险。例如案例一,某合同中约定,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进行投资,甲乙双方合作进行开发房地产,甲承担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带来的风险,乙承担出资带来的风险及合作开发过程中的其它风险,甲获得房屋建成后的一半房屋面积或者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该部分房屋所对应的房价款作为收益。在这个合同中虽然没有明确约定甲方不承担经营风险,相反还约定了甲方应该承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带来的风险。但是从该合同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来看,甲实质上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因为,第一,办理产权证是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个附随义务,是甲方履行合同必须履行的义务,是甲方的固有义务,不属于经营风险的范畴。第二,如房屋建成,甲将分得一半房屋面积;如房屋不能建成,甲也将能获得相当于该一半房屋面积的房屋价款。也就是说,无论房屋是否建成甲均能获得相当于一半房屋面积的收益。因此,本文认为,案例一的合同应该按照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来处理。
再次,共同分担风险应理解为风险的分担比例应当与各方当事人就合作开发目标顺利实现时所约定分享的利益比例大致相当,至少不应严重失衡。否则应视为非实质性的共担风险。比如案例二,合同约定,合作开发项目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不论实际建成房屋面积是否增减)的一半,合作开发项目最终不能完成的,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除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外,既不承担合作开发活动中的其他损失,也不要求相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再比如案例三,合同约定,合作开发项目完成的,甲作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取得建成房屋的一半,合作开发项目最终不能完成的,甲也将能获得相当于该一半房屋面积的房屋价款的80%,其余20%作为甲对合作开发项目最终不能完成的风险承担。在上述案例二中,由于土地本身一般不易灭失,对于甲而言,如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不能履行,其承担的风险几乎为零,或者仅仅丧失一定期间可能的土地收益,而对于提供资金的一方,乙将实际上承担开发失败的几乎所有经济损失。而在上述案例三中,对于甲而言,如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不能履行,不仅其承担的风险为零,而且可以继续获得约定的利益,只是该利益比项目成功时有所减少。可以说,案例二中甲最大的合作开发风险是无利可图,但不会亏本,即不赚不赔;而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开发风险是少赚不赔。因此显而易见,该两案中甲分担风险的比例与其就合作开发目标顺利实现时所约定分享的利益比例相比已经严重失衡。有人认为,只要双方约定共担风险,就应认定为合作开发合同,风险的分担比例应当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约定,法律不应无端干预。本文认为,如果法律对于当事人风险的分担比例完全不加干预,将给当事人规避《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关于转性合同的规定留下巨大的空间。比如,当事人可能约定利益分配时一方享有固定利益,而风险分担时,该方承担1%。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四种转性合同
1.《司法解释》确定转性合同的法理基础
《司法解释》分别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四种转性合同。《司法解释》作出这四条解释的法理基础均为意思表示理论,即通过揭示合作开发房地产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来判定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的法律性质,而不以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的名称或外部表现形式来判断合同的法律性质。
2.四种转性合同认定的判断标准
(1)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的认定
①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从该条规定可以得出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的本质特征是,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益。此时,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已经成为“投入”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这与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关系在权利义务的本质上并无二致。也就是说,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所收取的固定利益,可以看作是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所获得的对价,合同相对方通过支付“固定利益”(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而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投入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支付固定利益的一方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此时,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此类合同的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承担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经营风险,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经营风险,那么这类合同就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如果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合作开发房地产的经营风险,而只是约定收取固定利益,那么这类合同就属于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
②认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实践中,如果由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不够严谨,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仅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的固定利益分配,未约定风险分担的,这样的约定是否可以视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获取固定利益呢?本文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获取固定利益,而应该以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作为判断标准。即,只要合同的实质内容表现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获取固定利益,而不承担经营风险,尽管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承担经营风险,也应该认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相对方仍应对固守“保底利益”的当事人承担价值固定只不过变换给付物种类的义务,那么合作风险实际上还是并未“共同承担”。
第二,固定利益的含义。《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是指的固定利益,是指无论在合作开发房地产中出现什么样的经营风险,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都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取得一定的、不变的利益。因此固定利益应该具有以下特征:A.是可以确定的、不变的利益。即,不论合同能否实际履行,合同履行的程度如何,该利益是可以确定的,并且经确定后是不发生变化的。例如,土地价款的35%,总投资的25%这样的约定。B.可以表现为货币,但不以货币为限。在通常情况下固定利益表现为货币,但并不以货币为限。可以是固定数量的货币,也可以固定数量的房屋,还可以是固定数量的货币和固定房屋的混合,甚至可以是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
本文进一步认为,《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中的“固定利益”一词不够确切。在上文列举的案例三中甲最大的合作开发风险是少赚不赔,但严格说来,甲的利益不是固定的,项目开发的成败将影响甲获得的利益大小。按照现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中的“固定利益”要求,案例三中的合同将不能认定转性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而事实上这类合同的本质仍然是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不承担经营风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只不过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对价按照不同的项目开发结果做了分别约定。因此,本文认为,如将《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中的“固定利益”改为“保底利益”,可以堵塞案例三中合同不能转性认定的漏洞,因为在案例三中,甲的“保底利益”是约定的项目失败情形下的利益。
(2)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而实为房屋买卖的合同的认定
①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的房屋,则表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于以所“投入”的资金作为获取固定数量房屋的对价。也就是说,提供资金的一方,通过投入资金获取了固定数量的房屋,合同的相对方通过出卖固定数量的房屋获取了一定的资金,这符合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投入资金的一方成为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合同相对方成为房屋的出卖人。此时,当事人的约定的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房屋买卖。因此,此类合同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提供资金的当事人是否承担经营风险,如果提供资金的当事人承担经营风险,那么这类合同就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如果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获取固定数量的房屋,那么这类合同属于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实为房屋买卖合同。
②认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分配固定数量的房屋的理解。首先,《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所指的分配固定数量的房屋,是指提供资金一方当事人获取固定数量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使用权。其次,固定数量的房屋,应该和本文在前面对“固定利益”所作分析一样,该固定数量房屋的数量应该是可以确定的,并且经确定后不变的。例如合同中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分配5000m2的房屋,该约定就是确定的,不论房屋是否能实际建成,合同约定的固定数量房屋都是确定的,并且是不变的。至于,该房屋最终能否建成或者提供资金的一方能否实际分到5000m2的房屋则属于合同履行的范畴。
(3)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借款合同的认定
①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如果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的货币,则表明提供资金的一方通过投入资金,获取了固定数额货币的回报,相当于提供资金的一方通过出借资金获取了利益,合同相对方通过借款进行了房地产开发,双方的真实意思在于融资进行开发建设。这完全符合借款合同的特征,提供资金的一方于贷款人,合同相对方于借款人。此时,当事人的约定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借款。因此,此类合同的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提供资金的当事人是否承担经营风险,如果提供资金的当事人承担经营风险,那么这类合同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如果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那么这类合同属于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借款合同。
②认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理解。我们在判定合同中是否约定了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收取固定数额的货币时,应该注意这里的固定数额货币不等同于“固定利润”。这是因为利润的获取要取决于房地产开发的结果,在房地产开发完成之前利润是不确定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存在“固定利润”。例如在合同中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在合作建房完成后提供资金一方获取合作建房利润的50%,这样的约定就不应该视为约定了提供资金的一方获取固定数额的货币。
(4)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借款合同的认定
①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在这类合同中,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论合作的结果如何,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都将使用(租用)一定数量的房屋。双方当
事人的真实意思在于提供资金的一方以提供的资金作为使用约定面积房屋的对价,相当于提供资金的一方支付租金,合同相对方提供约定面积的房屋给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使用。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为承租方,合同相对方为出租人。此时当事人的约定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房屋租赁。因此,此类合同的认定的判断标准是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是否不承担经营风险,如果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经营风险,那么这类合同就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如果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并只以租赁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那么这类合同就属于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房屋租赁合同。
②认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如何理解以其他形式使用房屋。因为这类合同和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租赁合同存在一定的区别,所以在合同的条款表述上往往不同于一般的房屋租赁合同,通常会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在房屋建成后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支付一定租金的方式或者免费使用约定面积的房屋。《司法解释》所称的其它形式使用房屋就是指提除支付一定租金的外的其它方式。因此,无论这类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提供资金的一方以支付租金的方式使用建成后约定面积的房屋,只要约定的实质内容表明提供资金的一方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并只以租赁或其它方式使用房屋,都应该把这类合同认定为名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实为房屋租赁合同。
三、合作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几种特殊的情况的处理
第一种情况,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和资金,乙方仅提供资金,约定甲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
A.固定利益为固定数额的货币。此时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符合《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的规定,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个是借款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方又是借款合同中的贷款方,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借资金的对价均为所约定获取的固定数额的货币。此时应该分别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B.固定利益为固定数量的房屋。此时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符合《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个是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方又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支付货币的对价均为所约定获取的固定数量的房屋。此时应该分别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C.固定利益为固定数额的货币和固定数量的房屋。在此种情况下,还可以再分两种情况来讨论:a.约定甲获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数额的货币量很少,和约定取得的固定数量房屋的价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仅仅能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此时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固定数量房屋中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数量房屋中部分房屋和货币,那么此时甲、乙之间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三个合同关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固定数额的货币或固定数额的货币和固定数量的房屋中的部分房屋,那么甲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数量的房屋,此时甲、乙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按照尽量简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原则的后一种思路来处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b.约定甲获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数量房屋量很少,和约定取得的固定数额的货币的价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仅仅能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此时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那么甲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和固定数量的房屋,那么此时甲、乙之间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借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三个合同关系。也可以把甲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固定数量的房屋或固定数量的房屋和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那么乙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那么甲、乙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按照后一种思路来处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D.固定利益为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时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符合《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既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转让人又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此时应该分别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
E.固定利益为固定数额的货币和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在此种情况下,也应该再分两种情况来讨论:a.约定甲获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数额的货币量很少,和约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价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仅仅能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此时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价值中部分价值,那么甲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数额的货币和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时甲、乙之间仍然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固定数额的货币或固定数额的货币和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价值中的部分价值,那么甲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价值中的部分价值,此时甲、乙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按照尽量简化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原则来处理,既按照后一种思路来处理。应该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房屋租赁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b.约定甲获取的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价值很小,和约定取得的固定数额的货币的价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仅仅能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此时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约定取得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那么甲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和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时甲、乙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借款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三个合同关系。也可以把甲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视为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或者是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和固定数额货币中的部分货币,那么甲方提供资金的对价就是固定货币中的部分货币,此时,甲、乙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同理,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按照后一种思路来处理,即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借款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F.固定利益为固定数量的房屋和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此种情况下,应该按照前文C部分所确定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按照前文E部分确定原则来进行处理。a.约定甲获取的固定利益中固定数量的房屋很少,和约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价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仅仅能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此时应该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租赁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b.约定甲获取的以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房屋的价值很小,和约定取得的固定数量的房屋的价值相比,所占比例很小,不足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或仅仅能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此时应该按照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来处理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种情况,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和资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约定甲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
这种情况和第一种情况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乙方作为合同相对方所支付的对价不同,在第一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合同的相对方支付的对价是其所提供的资金。在第二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合同的相对方所支付的对价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种情况,甲、乙双方均提供土地使用权和资金,约定甲方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
这种情况和第一种情况也没有本质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乙方作为合同相对方所支付的对价不同,在第一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合同的相对方支付的对价是其所提供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作为合同的相对方所支付的对价是其提供的土地使用
权和资金。实际上甲方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方、房屋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借款合同的贷款方所获取的对价形式表现为所获得的固定利益,其本质上却是乙方投入的资金或土地使用权或资金和土地使用权。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3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凯里市湾溪街道岩头河村三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大冲)集体田(原吴寿平承租),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玖仟元整(¥20xx.00元)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寿平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两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合作管理及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4
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技术合同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X%;乙方占X%。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X%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X%;乙方负担X%。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资料手续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适用法律范围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5
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丁方: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_____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器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共同遵守: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协议各方共同开发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全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软件合作开发协议书软件合作开发协议书。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不责倕。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全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软件。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竟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_____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软件合作开发协议书合同范本。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各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______________大厦(暂名)"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_______市_______区政府管理部门申请"______________大厦"建设项目。该项目申请土地面积暂定为_______ 亩,具体以甲方与土管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此后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的记载为准,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
二、上述项目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建筑项目性质为综合(具体以行政文件的许可内容为准)。
三、上述项目的土地授让后,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割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的分割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分割之后双方应各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共同实施,所需税、费等费用由各自承担。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土地款按照各自的分割比例分别由甲乙双方承担,其中需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乙方以向甲方借款的形式出具手续,由甲方先行垫费。
上述垫费款从土地使用权证发放之日起三个月内由乙方予以归还,并按照______________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支付利息。
五、为顺利实施上述项目,甲方的职责是负责项目所需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而乙方则负责取得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施工建设直至完工交付使用过程中的所有政府批准和许可工作。
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事项,由甲方负责落实。
六、本联建项目一经启动,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否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丙方:_____
日期:_____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6
合作开发合同范本样式 合作开发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注:本参考格式适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活动。)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注:当事人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约定或全体当事人决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注1:当事人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权利和义务: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 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
4. 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2: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39;,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收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 注3: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它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甲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帐号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7
合作开发协议
研究开发人: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研究开发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在 的,经营范围为 的公司,双方均具备研发 项目的能力。为共同完成 项目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开发项目名称:
二、合作开发要求:(视具体情况列明)
1、 开发目的
2、 使用范围及方式
3、 合作开发的内容、形式、标准
4、 合作开发研究的地点、地域
5、 合作开发的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作开发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 年 月 日。
6、 合作开发的完成
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三、合作开发的投资:
投资总额为: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 %;乙方占 %。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双方投资的时间为:
双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乙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四、甲方主要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4、 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五、乙方主要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 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 完成 的研发工作
六、工作配合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八、风险承担: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合同。
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合同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十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进行结算。
九、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 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 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 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3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照合同第九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每延迟给付一日,甲方按延迟给付部分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 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合同附件及合同效力: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 ,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8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_准格尔旗沙圪堵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商住_____、容积率为_2、2__、计划建筑面积为_28__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__28__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 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内开工、或在第_10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1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凯里市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篇29
合作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合作开发项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序文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___技术项目与乙方进行合作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与甲方合作研究开发__________技术项目;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合作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技术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技术的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条?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双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甲乙双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度,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3.1?甲乙双方应友好协调,共同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甲乙双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
3.4?甲乙双方应按照共同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合作开发技术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其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的,另一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投资
4.1?甲乙双方应约定以各自的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4.2?甲乙双方应约定各自在合作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投资比例。
4.3?甲乙双方约定以实物或技术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在技术投资折价时,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价过高。
4.4?甲乙双方约定以技术投资的,应当确保用来投资的技术没有产权纠纷,如发生产权纠纷,应由提供技术投资的一方承担责任。
4.5?甲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甲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写明甲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4.6?乙方按约定以如下资金、实物、场地或技术进行投资:
(1)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实物为:(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设备、材料等实物的名称以及相应折价的金额)
(3)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场地为:(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场地的位置、面积、条件等,以及折价的金额)
(4)乙方投资于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为:(写明乙方用来投资的技术名称、内容等,涉及专利技术的,应具体标明该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实施许可的情况,以及折价的金额)
4.7?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投资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资,也可以是分期投资;一次投资的,应约定投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个月。分期投资的,应具体约定每期投资的最迟期限。
第五条?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合作研究开发投资资金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7.1?合作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2?双方根据订立的合作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3?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8.1?甲乙双方约定共同对合作研究开发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但甲乙双方应对各自承担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
8.2?双方约定甲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写明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3?双方约定乙方应对如下研究开发工作承担风险责任:(写明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4?双方约定以下风险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写明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等)
8.5?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合作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_____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甲乙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双方共有。
9.2?合作开发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9.4?合作开发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9.5?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均有使用的转让的权利。
9.6?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双方共有。
9.7?合作开发双方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第十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开发的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合作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如果合作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双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一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合作开发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技术成果。
10.4?双方可以约定合作开发技术完成以后,交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确认视为验收通过。验收的标准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均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双方约定合作开发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有由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一条?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一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另一方应予配合。
11.3?双方约定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为:(可以由双方概括性约定,也可以由双方具体列明协作和指导事项)
11.4?一方应为另一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具体要求如下:(双方对技术协作和指导所需场地、人员、设备及差旅费用的要求)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给另一方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一方逾期两个月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研究开发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协作事项或者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4?一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权制止并要求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5?由于一方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_____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若双方协调、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调、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13.5?双方也可以不通过_____,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并且共担风险所订立的协议。
14.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设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术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14.19?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14.20?合作开发的投资:是指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资金、设备、材料、场地、试验条件、技术情报资料、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成果等方式对研究开发项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