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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精选31篇)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精选31篇)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

  地产开发常常是大项目,一个公司玩不转就要跟其他公司合作,下面整理了两篇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欢迎阅读。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一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____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____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____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____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 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

  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

  (适用于包括联合竞买土地的合作开发)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_____]__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_____年__月__日公开拍卖__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__区__路__号地块(以下简称__号地块)的竞买,拍买购得宁夏路__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竞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竞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竞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竞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竞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竞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竞买土地不成的,其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竞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竞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_____]__号,_____年__月__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__号拍卖地块的竞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竞买__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竞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__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竞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竞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竞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__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竞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竞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竞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__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竞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__‰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__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___]___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___年___月___日公开拍卖___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___区___路___号地块(以下简称___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___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

  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

  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

  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

  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

  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

  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

  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财务部设经理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

  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

  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

  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

  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___]___号,200___年___月___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

  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___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3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___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竟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

  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_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___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

  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

  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___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

  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_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___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

  第十章、房屋销售:

  10.1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

  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

  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

  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

  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___‰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___倍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

  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

  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

  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

  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

  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

  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

  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合作方式:各方负责:甲方:乙方:经营方式: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利润分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

  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

  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

  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 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10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

  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6

  (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7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广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9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__万元,开发费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______出资万元,预收款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万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_,最后一交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保证方:(公章)

  地址: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签约地点:

  文书要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

  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在动工开发期限动工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七,发生纠纷时,可适用的法律主要有:我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司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

  第二条、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第三条、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亩,使用期限_____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第四条、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收益分配

  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元/O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 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

  第二条、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第三条、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亩,使用期限_____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第四条、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收益分配

  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元/O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 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

  乙方: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2

  第一条 协议人: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xx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 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xx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____.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

  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次出__________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4

  甲方:天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马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资质证[黑建房开牡第63号]范围内的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工程预算总造价的3%,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利: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交付甲方合同所规定管理费用的50%,完工后交付另外50%。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 年。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5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果,并将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2.1、一方停止营业或进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关闭;

  7.2.2、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或正进入任何破产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1、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这种违反后15日内,这种违反仍未得到纠正,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市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甲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7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XX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_________文物[______]?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_____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_____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行沈阳,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XX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XX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XX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XX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XX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XX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XX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XX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XX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XX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合同》,甲方同意承接该合同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合同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XX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____.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合同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_____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8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9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岗位: 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工作范围

  本企业开发市场选择、区域市场信息搜集、市场调研、项目分析与测算、开发手续的督办、重点客户的维护、开发进度控制工作。

  二、 工作内容要求:

  1、 开发市场及项目选择

  (1)编制开发计划及年度经营目标计划;

  (2)组织编制开发进度计划;

  (3)审查各项经营性支出预算。

  2、 项目及信息分析管理

  (1)搜集区域市场信息及开发项目;

  (2)分析项目效益情况;

  (3)沟通汇报相关信息

  3、 市场调查与研究

  (1)组织建立完善的市场组织;

  (2)组织调查区域市场的供求情况;

  (3)分析市场上的产品类型;

  (4)为开发新市场做准备;

  4、 项目成本测算

  (1)搜集项目的相关基础数据;

  (2)组织测算项目的效益情况; (3)分析各种风险因素; 5、 开发手续的办理 (1)制定手续办理计划。

  (2)组织安排办理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6、 协助上游客户的维护 (1)重点客户的维护与管理 (2)开发新的客户资源; (3)开发手续业务的咨询; (4)相关手续工作的沟通与协调; (5)开发手续的办理 三、 工作指标: 1、 手续完善程度: 2、 项目进展情况: 四、 工资及奖金支付:

  1、工资:根据工作内容,基本工资每月为 元,奖金及提成工 资 ,合计当月发放。 2、奖金:

  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1)乙方每月对各项指标实现及工作内容及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自我申报,申报结果用于计算当月奖金。申报结果必须真实,乙方以本年度全部奖金作为保证,弄虚作假者,乙方以本年度全部奖金向甲方赔偿。(附申报表)

  (2)月度奖金每月支付一次,待次月26日前考核后支付,如考核达不到考核标准,按照考核结果计发奖金。

  (3)年度奖金每年支付一次,按照年度考核结果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达不到考核标准,按照考核结果计发奖金。

  五、 甲方责任:

  1、 组织建立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及标准。 2、 监督乙方开展经营管理工作。 3、 配合乙方开展对外协调工作。

  4、 在乙方的申请下,对乙方按照交底的方式进行指导。 5、 乙方超额完成指标的,发包方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 违约乙方完不成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及指标的责任:

  1、乙方做好企业信息的保密工作,除甲方指定的单位和人员外,不得将企业或项目信息告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奖金中扣除5000-20xx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承担向甲方的赔偿责任。

  2、乙方出现个人银行信用不良记录,以当年度奖金的10%向企业赔偿。因个人信用影响到甲方信用,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另行承担向甲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因市场信息管理不到位,项目效益测算不准确,致投资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奖金中扣除10000-20xx0元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4、乙方因主管部门关系维护不到位,致开发手续办理不及时,给项目造成较大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奖金中扣除5000-100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承担向甲方的赔偿责任。

  七、 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指标范围内的责任,如及时主动声明,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赔偿造成的损失,从轻追究责任,隐瞒不报者,按照约定赔偿。

  八、 乙方需提供具备经济支付能力的人对出现的责任作担保,并出具担保函。(附:担保书)。

  九、 乙方工作范围内内容经甲方检查连续两次拒不按甲方要求办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 因个人原因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年终考核发放部分奖金不再发放。

  十一、 本协议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平邑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0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

  1。2项目使用性质:?(住宅、商业)

  1。3项目规划条件:

  (1)占地面积:?平方米;

  (2)规则容积率?;

  (3)限高:

  (4)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5)地上面积:?平方米;

  (6)地下面积:?平方米;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计算,为?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房屋设施使用费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_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经办人: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转让标的为甲方从____公司受让的与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合作协议书》约定____有限公司拥有合作项目____%权益,甲方从____有限公司处取得了该《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

  2.《合作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即____合作项目,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占地____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房地字第____号,合作项目以____名义持有。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支付方式

  (1)签立本协议书时,乙方即时支付甲方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余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保证____公司已履行《合作协议书》的义务,其中包括____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支付了合作投资款合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甲方保证____公司从未将《合作协议书》中所属权益质押或转让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保证其已按与____公司签订的《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给____公司并取得了本协议所指的《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且亦未将《合作协议书》及或《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的权益、地位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保证于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通知____公司或甲方本身,及时知会合作方____公司由乙方行使《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及履行《合作协议书》中的义务。

  5.保证于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完成后,向乙方提供《合作协议书》、投资款收据及有关合作项目的请示、报告及往来函件等资料。

  6.甲方声明,《合作协议书》已订明有关股份比例或股份持有人如有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退股、转让股权、增资、接纳第三者参股等)应取得____公司同意,但不妨碍第四条第9款之规定。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及甲方在《合作协议书》和与____公司《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了解____公司占合作项目____%权益,并且已投入合作项目资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给____公司而取得了《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并清楚了解____公司以____方式持有____的100%的所有权,亦清楚了解____公司及甲方同意维持继续由____公司名义拥有该地段的发展权。

  3.清楚了解项目的合作方____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结构及其与____的关系。

  4.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之保证人____公司的状况、股权结构,

  5.清楚了解____的企业性质、主管单位(部门)、股权结构及债权债务状况。

  6.清楚了解受让____公司或甲方合同权益后可能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7.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8.保证承担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9.乙方同意并负责自行就上述第三条第6款所列条款与____公司直接洽商处理,以便取得____公司对本协议地位转让作出的同意,并保证无论结果如何,均按本《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条文及时限缴付转让价款进行交易,对已缴付予甲方之部分或全部交易款项,亦不得因此而要求返还。

  第五条 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

  以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价款付清之日为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转让基准日之后的《合作协议书》中本协议甲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未来乙方在____所占权益比例的法律确认、合作项目的经营运作等等一概由乙方和____公司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逾期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将乙方所交来之首期转让价款尽归甲方所有。

  3.乙方付清转让价款,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即告完成,此后,乙方不得因其在《合作协议书》中权益无法完全实现或基于《合作协议书》所可能遭受之任何损害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价款又或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转让标的的不存在、不真实引起的损失、责任除外。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事宜及所涉及的一切有关甲方、乙方和合作项目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必须向项目合作方、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披露的除外。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_元、开发费_________元,建安费_________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_________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3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___________

  总投资 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征地费 _______万元,开发费 _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 _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 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 _______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_______万元,预收款 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 _______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_______万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___________

  1. 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

  2. 决算编制:___________

  3.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

  1.该项目资金在 行开户管理。

  2. 方经济责任由 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 方愿以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 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 等有关单位各存__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4

  甲方:

  乙方:

  兹甲方有经出让方式取得可供开发的土地一宗,乙方有开发建设管理、技术能力及相应资质,经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开发小区项目的协议,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开发项目位置、内容及规模

  (一)位置:

  (二)内容:该区内所有单体工程、小区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

  (三)土地面积经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约计 万元(其中土地费 万元,开发手续费 万元,综合配套费用 万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同时负担开发手续费、配套费、建安费,乙方持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投入相应管理及技术人员,联合开发经营。

  三、 各方责任

  甲方:负责土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完工后接收物业管理。

  乙方:负责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策划营销,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达国家合格以上标准、住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经商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时间内完成开发计划。

  四、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 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

  五、 违约责任

  (一)因开发建设存在违章违法、建设质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项目收益损失的,扣除乙方利润直至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二)甲方不及时拨付开发款项或项目验收合格后不接收物业管理的,扣罚利润。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服从文登市建设局调解。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文登市建设局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利用各自优势互补,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作开发项目

  1.合作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址为:____市____路____号。

  第二条 合作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

  2.该土地目前使用权人为甲方。

  第三条 合作开发项目规模

  在本合同所述地块上,拟建工程为商住楼,规划占地____平方米,建筑总面积____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开发方式及投资安排

  1.甲方提供建设用地,乙方提供全部建设资金,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合同约定分配出售房产所得,甲方分得____%,乙方分得____%。

  2.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预计为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得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房产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总投资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总投资资金数额的变化为由要求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由乙方安排于下列时间付款: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内含定金____万元,合计____万元;

  (2)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总投资剩余的____%,合计____万元。

  第五条 保证

  1.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对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已依法交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费用,并保证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不受其他任何第三者的权益限制;

  (2)甲方是合法成立的具有开发本合同约定房地产项目资格的企业,有权对本合同约定项目进行开发。

  2.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拥有承担合作项目全部投资的能力,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投资款。

  第六条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将合作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至甲乙双方公司的名下。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5.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负责在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办妥全部开工必备的报批手续,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以上工作在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组成的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项目办公室)成立后由项目办公室负责,双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七条 合作项目管理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项目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等问题。

  2.甲方委派人员担任项目办公室经理、财务,乙方担任副经理、出纳,项目办公室负责对双方共同决定的落实。

  第八条 合作项目的建设承发包工作安排

  1.合作项目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开发建设。

  2.项目办公室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任施工单位,并负责选任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

  3.合作项目房产均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

  第九条 双方在项目开发中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甲方名义与监理单位、勘察、设计等单位签订合同。

  2.双方共同决定由项目办公室代表双方负责工程建设中与各方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收益分配

  1.合作房产的出售由项目办公室代表双方进行,自合作房产具备销售条件并进行销售时以月为单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有关规定限制的除外。

  2.分配导致应承担的税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3.房产销售所得必须进入由双方共同监管的账号,该账号由项目办公室使用,款项分配须经合作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名,此后才能划入本合同所附账号。

  4.合作一方若购买项目开发房产,应按照经另一方同意的当月市场价定价,并于当月按本合同约定的比例将应支付给另一方的款项支付给另一方。

  第十一条 房产竣工及交付

  1.甲乙双方均应配合各方进行竣工验收。

  2.合作开发房产应于竣工后交付购房者使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出资义务,每日按应交未交部分的万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何一笔款项超过____日仍未足额支付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所交定金。

  第十三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房地产合作开发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6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1、第________(幢)(座)____层____号房;

  2、第________(幢)(座)____层____号房;

  3、第________(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或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________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第七条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币)__________元。

  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元。

  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补充协议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

  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

  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

  1、墙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2、地面________保修____月;

  3、顶棚________保修____月;

  4、门窗________保修____月;

  5、上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6、下水________保修____月;

  7、暖气________保修____月;

  8、煤气________保修____月;

  9、电路________保修____月;

  10、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月;

  11、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权。

  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连同补充协议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旬邑原底鑫源小区

  地址:旬邑县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区工程,规划占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投资方式:合作股份

  2、股东组成:合作股份由四个股东组成、大股东占40%股份、其余股东各占20%股份

  3、建设管理费用、施工手续等事宜从该项目中的总造价的5%计入建设公司

  第四条 承包计算方式

  1、包工包设备按平方米285元计算

  2、包工不包设备按平方米188元计算

  第四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五条 工程管理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第六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施工方、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旬邑县原底社区(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七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旬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50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5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

  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___县委“___委(20___)____号文件”和___县人民政府“___政发(20___)___号文件”《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鼓励支持小城镇建设的实施细则》规定,___县决定公开拍卖__________宗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商定由甲方参加___县__________号地块(以下简称______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__________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为确保投资开发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意向书。

  一、土地安排

  1、土地位置

  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_占地约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为。

  2、价款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乙方将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万元整(¥_____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3、付款方式

  甲方与乙方将在甲方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后签订正式《房地产开发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本条第二款价款。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甲方承诺本期用地“四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则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花费的成本和预期利益。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四、其他事宜

  1、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9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

  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 ;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 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 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万元的标准在 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

  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 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30

  甲方:

  乙方:

  贵州省兴义市笔山路3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市国用[20xx]第0369号)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以甲方名义取得,乙方是该宗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人,甲方是名义使用权人,由于乙方不具备开发该宗地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发该宗土地。该开发项目名称为宏鑫华英苑,由乙方个人单独投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享有该开发项目的一切权利并承担该开发项目的一切义务。现双方就该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兴义市笔山路31号宏鑫华英苑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乙方单独投资开发,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拥有该开发项目的全部产权。

  2、甲方对乙方开发该项目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同时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协助乙方对该开发项目的报批、报建、备案登记、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等相关手续。除甲方拥有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企业基本信息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制作,同时办理相关事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开发过程中办理相关事宜时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派遣相关人员积极协助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业务指导、协助报批、报建等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xx00.00)。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分两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拾万元整(100000.00),第二次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4、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号楼和3号楼各留一套房给甲方(每套面积以图纸为准),甲方按每平方米2800元计价支付给乙方房款,其余房屋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行销售,甲方无权过问和干涉。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该项目的一切经营和建设活动,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质量,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即在报建、建设、销售等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纠纷、质量、安全的问题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活动,且在此过程中不能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7、甲乙双方应当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损失额无法计算或者无法估计的,违约方应赔偿该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8、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照、印章及相关资料合法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为该项目产生的其他事宜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甲方应当提前处理完毕本协议生效前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与甲方有关的事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有关的事宜由乙方负责。那方造成的损失由那方全部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10、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为该项目上已经支付的相关前期费用,由甲方提供费用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11、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若其中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2、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以甲方名义给乙方开设一个银行帐户使用,开户所用印章由乙方保管、使用,私章由乙方自备,自己使用、保管。该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所有印章。

  13、在此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拖廷、拒绝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公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市

  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市路号,共计约______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______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_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______日内。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_________________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