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书范文(精选32篇)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
供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根据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桂林市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办公设备年度协议供货商采购(编号:___________)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供货协议和第号协议供货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中标相关设备供货涉及的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___________、商标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厂家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前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检测标准及出厂标准,并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安装安全,使用后工作正常,并按出厂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质量保证。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免费将货物直接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①具备供方提供的说明书或产品介绍中所列的全部功能及技术参数;
②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外观、调试性能、技术参数情况、各种说明资料、合格证明等。
八、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供方应向需方交付所有随机配件、附件、使用说明书、交货清单等。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协议供货商提供采购申报表、协议成交通知书(附采购明细表)、合同、验收证明、发票等材料原件,交由招标公司核对无误后,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十、售后服务承诺:供方应全面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各项承诺。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配置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一份、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____年__月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3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_________
2.产地: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
5.合同价格:_________
6.包装:________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_________: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________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_________。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4
出卖人: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处购买的座落在____市____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号。土地证___号。
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_____元。
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蛋皮很痒乙方在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______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
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时间: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6
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的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作 物 种 类
品 种 名 称
数 量
计量单位
质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分
合计人民币金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种子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子检疫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主要栽培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买卖批量种子,当事人(是)(否)取样封存,封存期限为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买方应当按照种子主要栽培技术要求种植,因买方过错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2.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买方应当及时通知卖方,并到有关部门申报,否则造成无法勘验损失程度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3.卖方保证提供合格种子,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
4.在发生争议时,卖方应当及时协助买方到有关部门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解决;
(4)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联,双方各执一联。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买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 室号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买卖合同书。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元, 大写__,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付款方式:
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1、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3、于__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 年 月 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 叁 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元。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不能按期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六、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8
合同编号:_____
甲方(供方):_____
签订地点:_____
乙方(购方):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期限:执行国标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要自提票后,做最终结算。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购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剂量方法、超欠幅度;计量以供方为准。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以供方化验为准,购方如有异议货到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若有异议,可以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裁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可以自由协商。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9
甲方(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口护照口永久居留证口 证件号码: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 生产厂名称:出厂时间: 首选颜色:X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X元,大写_。 数量:台。 车辆总价:X元,大写_。 运费:X元,由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即付定金:X元,在结算时冲抵车款。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 。余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于_年____月____日前支 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分期付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X元,大写。
(2)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
第四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口甲方送车上门口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口
(2)X公里口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39;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
1.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以及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厂家,政府机构和其它相关部门造成不能交货或延误交货,卖 方可免除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的一方,应在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 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六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 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 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汽车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关于车辆更换和退货,生产厂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生产厂没有规定的,且乙方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的,则按以下约定执行:在车辆使用半年口_年口_年半口(选1项,下同)或行驶
1.5万公里口2万公里口
2.5万公里口内 (车辆使用年限与行驶公里以先到为准),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或同一关键零件、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口3次口(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后仍未排除故障无法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____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口6次口后仍不能正 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2.按照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费:。
3.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授权的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修理单位应出具相应的修理单据和发票。
4.由于人为损坏或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装潢、改装、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 果。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X个月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X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处理。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得采取恶意损毁对方名誉或妨碍经营、生活的行为,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____市汽车流通协会汽车消费 纠纷调解中心或消费者保护组织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仲裁条款可另行协商其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 事人另行约定的方式为:_。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1
卖方: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买方: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座落于淄博市张店区美食街西首南侧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房屋已作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甲方出售房屋属私有产权房,用途商业,结构钢混,总层数4层,间数____间,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三条房屋固定装修应保持原状,房屋内附属设备等祥见屋内设备清单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取得该房屋时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随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买卖总价款(含装修、屋内设备和公共维修基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对甲方的房产证查档验证。查档验证通过之日,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售房款总额%首付款,即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当日,将房产证原件以及办理权属转移所需的买卖合同、税票、身份证复印件等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到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第七条乙方取得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权属证书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期售房款总额____%,即____元人民币
第八条房屋尾款元第五条人民币,乙方承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付清。乙方根据付款进度将售房款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收款后给乙方出具收条。
第九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房屋产权有问题不能过户,甲方退回乙方支付购房款,并赔偿乙方同期贷款利息,若乙方延期付款按对等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交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建材买卖基本情况
商品名称: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
商品等级:________
材质:________
颜色:________
产地: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数量:________
总价: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货款总额:¥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元____角____分
送货验收情况:□验收合格□货款两清
□拒收及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决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2、□乙方在签约时支付定金________元(不得超过商品总价的20%),余款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时付清。
三、交货及验收
1、□乙方自提: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提货。
2、□甲方送货: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货至________。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须当场检验查收,无误的应签收;如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书面确认。实木制品(实木贴面、封边、实木地板等商品)和天然石材存在自然色差及不同纹理是不可避免的。艺术玻璃图案比例、人工色差与样品略有差别,均属正常现象并非质量问题。
四、商品非质量问题换货退货
1、接收商品后____内,在无任何损坏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要求换、退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装修后剩余材料(所购总数的____%以内)在商品无任何损坏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送货后30天内可以凭销售合同及相关单据按商品买卖合同单价全款退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退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其中灯具、胶类、地毯,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包装完好无磨损可退货。
五、质量问题“三包”规定
甲方对商品实行三包。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甲方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乙方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建材商品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不符质量要求的,乙方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甲方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乙方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乙方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甲方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甲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乙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建材商品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乙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损失费等损失,并承担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市场主办单位或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当协商和调解不成,可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甲方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由市场主办单位向乙方进行先行赔付。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则
本合同与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售后服务电话: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主办单位(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3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买方向卖方订购的想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品种和规格、数量
蛏子苗种,全长________厘米以上,_________万尾。
二、供货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月______日。具体供货时间由双方提前一天以上商定。
三、供货方式;于需方的塘边在供方的监督下过数
四、供货价格及付款方式
蛏子苗种供货价格为________元/万尾,共________万尾总计______万元整,饲料______元一袋,共______袋,总计_________元整。蛏子苗种和饲料总计__________元整。需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给供方,款到发货。
五、质量要求和货物验收
1、供货前由需方对蛏子苗种进行抽样测量,样品蛏子苗种全长(重量)低于约定规格的蛏子苗种数量不得超过20%,否则需方可以拒绝收货。
2、蛏子苗种应健康无伤、无寄生虫。
3、如运输死亡率过高,死亡原因如属于蛏子苗种质量问题和运输工具问题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运输密度由双方在运输装货前商定,按双方商定的运输密度运输而死亡的,损失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4.运输到点后,需方对蛏子苗种进行抽样检查,允许千分之五的运输死亡率。死亡率超过千分之五的,超过多少核减多少,例如:抽样检查死亡率为千分之十的,在本次运输数中核减千分之五。
5、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4
1.房屋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3.房屋买卖标的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市“_________中心”大厦内第_________楼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____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2)本买卖契约所涉之“_________”大厦地址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该地块是经_________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五十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屋连同相应的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乙方拥有对本契约所规定的买卖范围的房产权和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截止期限为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4.房屋买卖价格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_________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_________中心”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____%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____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_________市人民政府颁布的《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_________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_________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 镇 村 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 万 仟 佰圓(小写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 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
给予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5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委托人甲的房屋坐落于市区路号栋单元室,共套,其设计结构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房产证号,房屋落成时间为年月,其他情况。委托人乙对上述房屋情况已充分了解,并作了实地勘察。
第二条委托人甲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
(与委托书内容相同见附件1)为委托人甲欲卖出的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详细情况以及委托人甲的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甲。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三条委托人乙对居间人的委托事项(同委托书内容,见附件2)
1、委托人乙欲在市区
地段购买房屋套,面积为平方米。委托居间人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委托人乙,以便促成委托人乙购买房屋的目的。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第四条居间人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居间人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其中委托人甲%(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委托人乙%,(具体数额为小写、大写)。
2、委托人双方一次性支付居间人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委托人甲________元,大写委托人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交付佣金的具体时间:________。交付方式:________。
第五条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居间人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种方式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居间人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居间人的实际发生费用(以、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居间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双方的利益的;
(3)干预委托人买卖房屋的自主意愿,代替委托人其中的一方与另一方谈判、签约等,损害了另一方的权益的。
(4)居间人违约的,应当承担本合同居间人预期获得佣金总价款的%。居间人因违约行为,给委托人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居间人应当就损失的差额部分向受害人予以赔偿。
2、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且给居间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委托人违约的,在以下款项中选择:
1、已经向居间人交付定金的,不得索回定金;
2、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赔偿于居间人。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的;
5、当事人一方因其他原因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天。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各一份,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有困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6
甲方:(买方)_____
乙方:(卖方)_____
甲、乙双方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将位于郫县友爱镇紫云村8社(IT大道旁)约10亩的苗圃(原洪程园林)卖给甲方,具体事宜如下:
1、乙方以160万元(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正)的总价,将该苗圃卖给甲方,包括苗圃内现有的所有苗木、苗圃的'现有经营权及苗圃现有土地租用权。
2、乙方必须保证该苗圃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且已与该苗圃的其他股东协商好,自愿卖出该苗圃,若由此在后期发生纠纷,视作乙方违约,将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并承担相关违约金。
3、自本合同签定日起,该苗圃原有的所有债务、债权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合同签定以后,该苗圃新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合同签定后,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将该苗圃的所有租地合同以甲方的名义重新签定;乙方有义务帮甲方协调该苗圃后期事务(如:甲方在苗圃内修一些临时建筑、土地硬化等)。
5、合同签定后,该苗圃内所有苗木的成活与乙方无关。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先付140万(大写:壹佰肆拾万正)给乙方,余下20万(大写:贰拾万元正),甲方在20xx年3月1号之前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承担30万(大写: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签章)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签定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7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 总价款为: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 提供,包装费用由 承担。
甲主产品的运输由 办理,运输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的保险由 办理,保险费用由 承担。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 承担。
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 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价款结算
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 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 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 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付清。
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秘密
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诺、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8
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物(见清单或送货单)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第三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支付价款/货款的100%)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货款的`100%)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卖方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矢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的运费承担:汽运,上海市区运费由合同卖方承担。
第五条:本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
第六条:结算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生效;标的物价款付清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卖方):____________需方单位(买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19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柳州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介绍了合同项下车辆的基本情况。买受人已对合同项下的车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和性能等充分了解,并且对合同条款及其含义清楚。
二、标的物、数量及价款:
车辆品牌车辆名称车辆型号单位单价(元) /台数量
本合同项下车辆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底盘参数采购方式及底盘采购号
底盘型号 车型代码
发动机 变速箱
驾驶室型号 驾驶室颜色
轴 距 车 桥
轮 胎 大梁宽度
其他标配
选装配置
专用部分参数
厢体内部尺寸长宽高mm厢体结构
厢体板厚要求mm附梁结构
油缸厂家直径 举升型式
后门样式 厢体颜色前立柱喷“柳州运力”字样。
其他配置
三、质量要求:本合同项下车辆质量执行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
四、产品三包服务规定:出卖人对车辆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照随车交付买受人的《产品保修卡》的规定执行。其中三包服务规定:
1、底盘部份按底盘生产厂服务手册规定执行,并由底盘生产厂服务站负责。
2、专用部份按中国重汽集团柳州运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定执行。
五.交付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省(自治区) 市 区 路(街)
3、交付方式:
4、送车费用:
5、接车单位(全称)
6、接车联系人及电话:
买受人应在交付时当场对车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于当日书面提出。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六、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买受人应向出卖人预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出卖人交车后,保证金抵作车款。
七、结算方式:
八、解除合同约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不得解除合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解除合同,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提出,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汽车买卖合同》,但买受人应当赔偿因解除《汽车买卖合同》给出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变更: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汽车买卖合同》中所订购的底盘配置和专用部分做局部变更时,需在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后三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合同变更申请,经出卖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合同变更。但对已下单排产的《汽车买卖合同》和经过特殊订单评审的《汽车买卖合同》不允许变更。对因买受人提出合同变更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由于变更造成出卖人延期交货则出卖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十、客户信息反馈:为向终端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买受人须在车辆实现销售后(即卖给最终客户后)2日内,向出卖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档案资料(包括:销售发票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需在行驶证发证之日起15日内提供。如逾期提供、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无效的客户档案资料的 ,出卖人将取消买受人所享受的相关价格返点政策。
十一、违约责任:
1、买受人所订购的车辆因底盘资源出现一度紧张(非出卖人所掌控)而造成出卖人出现延迟交货不长于15个工作日时,买受人表示理解,不追究出卖人的相关责任。如果再逾期超过15日,则买受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就未履行的部分解除合同。买受人对再次逾期期满后仍未履行部分提出解除合同时,出卖人应将买受人预先支付的保证金退还买受人且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已付保证金的利息用以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利息的计算方法为:自买受人因出卖人再次逾期期满而向出卖人提交解除合同书面申请次日起至合同正式解除之日止。(如买受人提交书面解除合同申请的次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则不在计算之日。)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货款基准利率为准计算。
2、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出卖人货款,逾期超过7日的则出卖人有权于逾期次日起向买受人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外,同时按照未付合同价款收取买受人0.5‰/日的违约金。
3、买受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通知买受人,不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出卖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预付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买受人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a、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的;b、车辆送达买受方指定地点后超过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期限15日不进行验收提车的;c、车辆入库后因买受人原因超过30天未提车的;d、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十二、所有权保留: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总价款之前,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十三、免责条款: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出卖人不能履行合同的,出卖人不负有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生效条款: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出卖人收到预付保证金之日起生。
十六、其它约定:对于采用柳汽底盘的整车,买受人应遵守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区域销售和专销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之规定,否则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0
买卖合同书(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买受人:
出卖人: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买卖 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
(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 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 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 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
(4)即期汇票一式 份;
(5)商业发票一式 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
(2)商业发票一式 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 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 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 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 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 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人。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 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 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 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 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 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 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 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 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超过该时间期限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 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 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 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 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 天内在北京和/或 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 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 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 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 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 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作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 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做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 份和国家标准一式 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 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增多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得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 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 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 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 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 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 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 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 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 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 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 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 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 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 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 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 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 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 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 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至 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 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 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 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由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 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由在 国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 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 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 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传真号:
买受人:(签字)出卖人:(签字)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_____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层,共_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1.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2.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不包括±__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3.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1.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币)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利率计算。
2.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保证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费用交接时间
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2
甲方(卖方):
合同编号: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伍仟元整(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送货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五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假一赔十
2、从购买之日起十年内,如乙方想更换沙发。甲方承诺回购乙方缅甸花梨木沙发,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时缅甸花梨木沙发的市场零售价,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手印):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手印):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单价、数量:
品牌名称: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产品类别: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吨):________________
数量/吨: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此价为固定含税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乙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标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需要。
第三条交货方式: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提前天将所需货物规格及数量告知乙方指定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将货物送至,延期每天按该批货物价款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乙方交付货物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甲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在收货后个月内提出。若甲方未在个月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符合本合同要求之标准,但本条约定并不免除乙方所供应货物在质保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日前,由甲、乙双方对乙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乙方上月供货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
3、甲方付款以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为前提,未收到对应税务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所提供任一批次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付全部剩余货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并支付甲方已供货物总价款30%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若甲方延迟付款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4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及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含税人民币金额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质量、安全等标准,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第三条包装标准
包装坚固,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耐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坏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随货文件
乙方应在交货前或交货时向甲方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简介、操作手册、保修书、售后服务、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环保认证书等文件。
第六条产品验收
甲方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破损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合格产品或补齐相关材料,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保期壹年,自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付款方式
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没有、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由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知识产权利益。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保密
1、乙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获悉的甲方信息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于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如有违反,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就延期交货的部分解除合同,且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
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所交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若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接受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乙方按上一款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增值税特别条款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适用的税种或税率发生变化,则应在保持不含税净价不变的基础上,根据新的税种和/或税率调整为新的含税价。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5
目录
(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第一章 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价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税费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货范围和合同产品的内容(略)
二、技术资料的内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厂”的规范及技术条件(略)
四、合同的分项价格(略)
五、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六、买受人技术人员的培训范围和待遇条件(略)
七、出卖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八、买受人银行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略)
买卖合同
(供进口成套设备用)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中国, (以下简称买受人)与 (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受人”是指 ,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出卖人”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 省 市 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 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 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 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 (大写: )。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 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的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条规定的由买受人出具的经出卖人会签的“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副本一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 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 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 银行出具的以买受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总价的 %,计 (大写: ),买受人应自 日起,于 年内,每 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 出卖人应开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 时提交买受人:
(1)票面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另加第 章 条规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计 (大写: );
(2)以 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 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 %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 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 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 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 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 交货与交货条件
5.1 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分 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 公吨。总体积大约为 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 ,目的港口为中国 。
5.2 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 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 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 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 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 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7)重量超过30吨,尺寸超过12×2.7×3米的每件货物的大约总毛重、总体积及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发运货物的详细清单,包括合同号、序号、“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单重、单件体积和总体积、每件货物的外形尺寸(长×宽×高)、总件数和装船港口名称;
(2)重量超过30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 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 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 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 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 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 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 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 “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 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 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 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 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 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6.1 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 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 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 出卖人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号称和页数。
6.7 凡由于出卖人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出卖人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7.1 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
7.2 出卖人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
7.3 买受人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 。买受人向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有关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受人。买受人将对出卖人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出卖人进行设计的依据。
7.5 出卖人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 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作解释设计,买受人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受人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出卖人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 天内,应予确认。
7.7 买受人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出卖人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出卖人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
7.8 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受人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的技术问题时,出卖人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 标准与检验
8.1 出卖人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出卖人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 个月内,出卖人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受人。买受人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 出卖人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受人提交由制造厂或出卖人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8.3 买受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出卖人国家会同出卖人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出卖人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受人人员在场,买受人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出卖人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 买受人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出卖人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多由出卖人负担。
8.5 买受人检验人员在出卖人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受人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受人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 出卖人应免费为买受人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 如买受人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出卖人将自行检验。
8.8 出卖人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出卖人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受人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出卖人,并为出卖人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第8.1条和第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出卖人责任,此记录即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 出卖人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受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第8.8条所述问题系属出卖人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受人向出卖人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受人的检验费用。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出卖人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8.10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出卖人后,出卖人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8.11 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出卖人对本合同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 在检验中,如发现出卖人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时,经与出卖人协商,买受人有权按照买受人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9.1 “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为检查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
9.2 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受人负责组织和在出卖人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受人组织安排和出卖人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间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 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3 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出卖人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出卖人技术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 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设备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 第 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竣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出卖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 本章第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代表现场商定。投料试生产和考核所需的仪表校准、记录项目、取样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详细程序应由出卖人在安装及试车完成日前提出,并经双方代表讨论决定。
在投料试生产前,买受人应准备充足的维修工具、实验室及检验设施和熟练的操作、维修及测试人员,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条所列的人员,并准备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数量和质量的全部原料和有关的公用工程。出卖人技术人员可出入试验室和检验设施,以便取样分析。投料试生产和性能试验期间的采样、化验将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除双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卖人技术人员认为必要的采样和化验,在经与买受人代表协商后由买受人进行。
从试车到合同工厂验收期间,出卖人可以使用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出卖人使用了买受人库存的备品备件,出卖人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偿还。
9.6 投料试生产期为首次投料生产开始日起的 个月。在此期间,当合同工厂主要设备达到良好稳定运行后由双方代表商定首次考核日期。考核应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在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每次考核的结果应作出记录,在每次考核完成后三天内双方在性能考核执行上签字确认。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规定的考核期内实现了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全部保证数值时,双方代表应在五天内签署合同工厂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此即视作合同工厂为买受人所验收。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核未能成功时,出卖人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设备”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和/或修改。修改后应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规定尽快再次考核,买受人应大力协助。
如上述修理、更换和/或修改在现场进行,所需费用(如工时费、材料费等)应在合同工厂交接验收前,由双方授权代表根据修理、更换和/或修改的情况商定,并由双方代表会签。
如因出卖人原因,需将任何设备运出中国以外进行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出卖人负担。更换或修理的“设备”应在合同工厂现场交货。
9.8 在本合同第9.6条规定的投料试生产期间,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保证数值如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责任,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9.8.1 如由于出卖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以便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进行改进并再次进行考核。如在延长的三个月中由于出卖人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买受人同意再次延长投料试生产期三个月。如在再次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由于出卖人原因考核仍然失败,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条的规定办理。在两次延长的两个三个月内改进合同工厂所需全部费用和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
9.8.2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投料试生产应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买受人将按本合同附件 的规定继续支付出卖人技术人员的全部费用,所需出卖人技术人员的人数由双方讨论决定。如延长的三个月期满时,仍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数值时,合同工厂应由买受人验收,双方应在七天内签署验收证书。然而出卖人应协助买受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厂达到正常生产所需的指标。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9.9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则按合同第四章第 条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的款项应予实现,但不免除出卖人的所有责任。
9.10 如由于买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第 批“设备”和材料交货之日起 个月内合同工厂未能进行考核时,合同工厂应为买受人所验收,但出卖人仍应承担协助买受人合同工厂开车和运转的责任。提供服务的期间和条件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由于出卖人原因,上述第 批交货延误,由上面所提的时间相应顺延。
9.11 按本合同第9.7条、第9.8条和第9.9条规定的合同工厂的验收,并不能免除出卖人对合同工厂的“设备”在机械保证期内应负的责任。
第十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10.1 出卖人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工厂”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设备”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工艺、完全运行和长期操作使用的要求,并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规定。
10.2 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和正确,能满足“合同工厂”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附件 的规定。
10.3 在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证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作为赔偿,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期限不迟于证实属出卖人责任之日起 个月。
10.4 出卖人对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保证期为本“合同工厂”被买受人验收后 个月;如由于买受人责任而影响本“合同工厂”安装、试车、验收时,则不超过出卖人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期后 个月。保证期满后,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保证期满证明书正、副本各一份给出卖人。
10.5 在保证期内,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出卖人责任,则买受人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出卖人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受人负责)。如出卖人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出卖人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出卖人收到买受人索赔证书后 个月。
如属微小缺陷,可由买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出卖人负担。
10.6 在保证期内,如由于出卖人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本“合同工厂”停机时间作相应的延长,新更换和补充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被买受人验收后十二月。
10.7 在保证期满后三十天内,买受人出具的在保证期内发现的“设备”缺陷的索赔证书仍然有效。
10.8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在考核试车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技术经济指标时,出卖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出卖人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 个月内使之达到各项保证指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逾期如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出卖人应承担罚款,其计算办法如下:
出卖人支付罚款,则本“合同工厂”即为买受人所验收,并由买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厂”验收证书正、副本各一份交给出卖人。
10.9 如由于出卖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买受人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出卖人收取罚款:
迟交1至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5至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迟交9周及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
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出卖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出卖人继续交货的义务。
任何一批货物迟交超过 个月时,买受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十一章 侵权和保密
11.1 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并允许买受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出卖人的 工艺进行“合同工厂”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设计、制造、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其年产量为 ,其工艺说明见本合同附件 。出卖人提供买受人用于本合同工厂的专有技术和专利如下:专有技术登记号: 专利登记号:
专有技术、研究报告、资料等包括在本合同附件 里。
11.2 在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出卖人国家有关当局签发的包括本合同第11.1条所述的工艺的专利登记证书的影印本二份。
11.3 如果任何第三方对买受人使用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出任何异议时,出卖人应负责处理,买受人对此无任何责任。
11.4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如出卖人对本合同第11.1条所规定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有所发明和改进时,不管其发明和改进是否已获得专利权,出卖人均应向买受人免费提供详细资料。买受人有权将上述资料用于合同工厂。如有必要,关于技术指导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根据双方同意的本合同第 章和附件 规定的条件负担。
11.5 本合同生效后 年内,买受人对本合同11.1条所规定的专有技术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对参加本合同工厂的计划、安装和施工等工作的其他单位除外,然而他们必须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在保密年限内,若专有技术的一项或多项被第三者公开后,买受人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11.6 出卖人对买受人所提供的设计基础和现场条件资料的保密期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事件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2.2 受事故影响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12.3 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以航空挂号信证实。
第十三章 税费
13.1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买受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支付。
13.2 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对“出卖人”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出卖人”支付。
13.3 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和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出卖人”支付。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一)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4.3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四章 仲裁(方案二)
14.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14.2 仲裁地点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如买受人是被告,则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如出卖人是被告,则在 国由 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
14.3 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履行。
14.4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14.5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些部分外,在仲裁期间,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执行。
(注:方案二的各项条款适用于仲裁在被告国进行的情况。)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5.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 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六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任何一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5.3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5.4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5.5 本合同附件 至附件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5.6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15.8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时,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15.9 除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承担任何其他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传号: 电传号:
传真号: 传真号:
买受人:(签字) 出卖人:(签字)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货物买卖,经双方同意议定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 货物,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货物 件,甲方应于 日内交付乙方。
第二条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仅能为一部分的交付,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时可解除合同。
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时,乙方可请求赔偿,甲方决无异议。
第三条 如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不能为全数的交付,可延缓期日。但其延缓日数应经双方议定。
第四条 买卖货款议定每件人民币 仟 佰元,共人民币 万 仟 佰元,交货同时应悉数付清。如乙方不为付清的,甲方可将货停止交付,并约定相当期间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害亦得请求赔偿。
第五条 乙方预知届期不能付款的,可于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货,倘甲方不同意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负赔偿之责。
第六条 甲方所交付货物,如与样品不相同时,乙方可请求更换或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无异议。因此致乙方受到损害者,更得请求赔偿。
第七条 货价如有升降变动的,各方不得主张增减,或借故解除合同。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7
卖方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4.商标:
5.合同价格:F.O.B.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_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
%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
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_____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_________或次日__________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U.S.D.。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
卖方:
证人:
证人:
日期: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8
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物(见清单或送货单)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第三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支付价款/货款的100%)时起转移,但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货款的100%)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卖方所有;标的物的毁损、灭矢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的运费承担:汽运,上海市区运费由合同卖方承担。
第五条:本标的物总价款:人民币 第六条:结算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即生效;标的物价款付清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卖方):____________ 需方单位(买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的发展农业产业化生产,促进罗非鱼的高效养殖和加工业的健康发展,大力发展订单渔业,达到养殖业和加工工业共赢的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塬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市场价格为乙方统一购鱼苗、饲料、鱼药。
免费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2、确保所组织的罗非鱼苗种为吉富罗非鱼或吉奥罗非鱼。
雄性率为98%以上,并先垫付苗种定金款。
供种时间必须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供种。
如到期不能及时提供罗非鱼苗种,造成养殖户空塘,由________水产公司每亩承担___________元损失费。
3、所供的罗非鱼苗种规格要求在1.5公分以上,并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由甲方与养殖户代表共同参与苗种购,苗种款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其他费用。
后期集中培育苗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保证后期培育的苗种达到3-5公分/尾交给乙方,价格不超过________元/尾,乙方负责后期苗种的运费。
4、甲方负责垫付40%的饲料款(养殖户的鱼达到350克/尾开始垫付),所提供的饲料必须由养殖户认可的品牌饲料,并保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如养殖户前期未使用指定的.饲料,甲方不垫付饲料款。
5、确保定价收购养殖户生产的罗非鱼:规格350~500克/尾________元/市斤;500克/尾以上_______元/市斤;必须活鲜鱼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死亡未变质的死鱼和350克/尾以下的______元/市斤。
甲方不得以市场变化拒收和压价收购,如到时间甲方不能收购,由甲方按每亩_________元计算赔偿养殖户损失。
6、确保11月底前收购完成,交货地点(________水产品有限公司)。
如在规定的收购期限内,因气候塬因造成死亡,甲方按活鱼价格收购。
付款方法:养殖户将罗非鱼鲜活运到_______水产公司交货后,扣出先期垫付的饲料等款后,15日内付清货款,不得拖欠。
7、甲方负责产品的检测检验和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合同面积在签订合同时预交苗种定金_________元/亩,其余苗种款在购苗种时一次性付清。
2、乙方必须负责将甲方依据乙方合同数量统一购回的罗非鱼苗种及时入塘,时间不得超出4个小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保证所养殖的罗非鱼必须全部销售给甲方。
按合同面积不低于________斤/亩,保证按甲方生产计划分期出售成鱼,如未能按甲方下达的计划捕捞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4、在市场价格相同的前提下,乙方要按甲方统一要求使用饲料、鱼药和进行饲养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导。
5、乙方保证所确定的养殖鱼塘的面积为到1.5米以上,且进排水方便,在4月底前必须做好鱼塘的清塘消毒及一切准备工作,如因管理不善和其他人为塬因造成的泛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并偿还甲方所垫付的所有资金。
6、乙方不按甲方统一要求进行饲养管理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者乙方擅自将产品外销,甲方除收回所垫付的所有资金外,并按垫付资金等额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三、其他条款:
1、乙方按照甲方的操作规程进行饲养管理,若70%的养殖面积达不到预期的产量和效益,由甲方负责,70%的养殖面积能达到预期的产量和效益,少数面积达不到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违约方将偿还对方所有投资外,另按投资额50%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
优先为乙方订单。
3、为避免养殖风险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要求乙方对养殖水面进行投保。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本合同由________养殖场或镇水产中心监督执行。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机关一份,签字(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监督机关: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30
范X购货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____________:挖掘机规格: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
第二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货款付款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的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按下列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份。订立挖掘机买卖合同人: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3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2小区3号楼4单元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平方米,产权证号st)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即小写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258695),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住址:电话: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书范文 篇3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标准厂房和使用配套场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
(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设备为:
3、 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 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厂房和设备及土地使用费用总计为 万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1、 买卖款分三次次付清: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甲方把厂房设备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应营业手续变更到乙方名下同时乙方在收到甲方厂房设备和相应手续变更之日支付人民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 第二次付款为在第一次付款后一个月内支付 万元(大写);
(3)第三次付款为在第二次付款后三个月内支付 万元(大写)。
2、 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厂房和土地总价的20%计;若甲方不能办理土地、房产二证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相应营业手续变更,或将土地、厂房抵押给任何第三方,则该合同无效,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所有的购房款,并按买卖总价20%支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四、 其他规定:
1、 甲方在办理好产权证后再给乙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办理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契税、工本费等由 方负责支付。
2、 乙方所购产权房可以自由转让或出租给其他方办业,,受让或承租方企业可以以本厂房地址进行工商注册。
3、 厂房内土地属批租,厂区内按现有的设施配套使用给乙方,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搭建简易棚及房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搭建秘备的简易棚手续。
4、乙方在所购房屋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恪守管理制度,照章纳税,按其交付各项规定费用。
5、本协议生效前由于本厂房、设备、土地及公司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 乙方使用的用电和用水增容量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予以协助办理,增容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由临淄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8、 甲方在完成售房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厂房、设备和土地使用,甲方无权干涉,该土地的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9、 本厂房的质量保修期为交付后一年内有效。
五、违约责任:
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按照买卖总价格的20%支付相对方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八、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所系法定代表人,具有连带及担保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盖章): 代表( 签名盖章):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