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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合同(精选3篇)


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合同(精选3篇)

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普通住宅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应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装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防渗漏要求的卫生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___________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___________年;

  2.装修工程为___________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电器等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4.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证书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___________个月。

  三、保修程序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起算满___________年。

  2.为本工程保修负责人。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3.乙方现场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以甲方书面传真通知或电话告知时起算。若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则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甲方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另行支付。

  四、保修金细则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将工程尾款___________人民币

  2.自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___________年乙方无违约的,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全额无息返还乙方。

  3.甲方在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乙方前,甲方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__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五、保修责任

  1.乙方迟延前往维修的,应承担质量保修金0.1%/日之违约金。经5个工作日连续维修或同一问题重复维修达3次以上,仍无法解决问题的,视为工程质量存有重大瑕疵,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0%之违约金。

  2.若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或超过维修时限仍无法完成维修的,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外,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修金中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3.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装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

  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同意由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

  六、其他约定

  1.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书。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合同 篇2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范本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证书。

  2?该工程在市质量监督站、市安全监督站及许昌安全管理局监督下,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第一条?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强化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程师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宣传教育力度,明确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责任制。保障施工准备、施工中和系统调试运行,竣工后服务保证几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质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处于受空状态。

  2.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3.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4.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5.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6.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甲方需求。

  7.其他项目保证条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证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严格按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施工质量检查评定。做到对重要功能性分部工程质量先经自检合格,在报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行投运;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因我方供应货物的质量问题,对贵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的,我方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1-10倍的罚款,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     ,并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工作内容如下:

  检测工作内容:

  1、常规建材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土工、砖、砼、砂浆抗压、砂、石、水泥、砼抗渗、防水材料、砼放射性、钢材等)

  2、主体结构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钢筋保护层、植筋拉拔、主体变形观测、砼构件回弹、砼钻芯、砂浆强度、饰面砖拉拔)

  第二条 检测方法及标准

  经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委托的检测内容进行检测,详细检测标准和方法根据具体检测内容确定。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根据临桂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进行相应的监督抽检,检测项目以甲方委托任务单为抽检依据;

  (2)在实施监督抽检工作中甲方享有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3)负责协调受抽检项目方的现场准备工作。

  2、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为工程提供准确、科学和公正的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服从甲方工作时间安排;

  (3)检测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一式肆份;

  (4)负责提供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 检测数量及费用:

  1、检测数量:

  的检测项目及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检测。

  2、收费标准:

  按桂建检协[20__] 65号《关于印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收取检测费。

  3、检测费用由甲方一次或分次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a、                           ;

  b、检测费由乙方打出对账单经双方确认,常规建材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项目以实际委托数量按季度结算;

  第五条 履行期限

  本技术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检测项目全部完成,检测费用全部结清,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检测费的视为甲方违约,每延误1天,甲方向乙方交纳检测费用1‰的违约金。

  3、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支付乙方费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4、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律师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且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七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甲方指定 为甲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乙方指定 为乙方联系人;电话号码:

  第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检测时间应顺延:

  1、甲方允许的检测时间延长;

  2、甲方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3、乙方进场后由于必要的检测条件不具备;

  4、非乙方原因的检测范围内检测数量的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若遇恶劣的天气(如刮风下雨)或不可预见的困难,则试验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桂林市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乙方:

  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