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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租房合同(精选5篇)


饭店租房合同(精选5篇)

饭店租房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_市_区_路_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规定为1年以上20年以内)。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租金变动条款: (如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 承租方(盖章、签):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饭店租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尚饮特色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林西镇南街镇政府附属楼尚饮宾馆原内部饭店。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饭店所需的一切证照等。

  二、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赁费叁万元整(¥30,000.00元),第二年、第三年租赁费每年肆万元(¥40,000.00元),三年租赁费合计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一次性交清三年租赁费。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早上7:00至8:30对宾馆客人提供付费早餐。同时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并按行业规定合理经营。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7)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知,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 (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洪湖市城关

  为了促进x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洪湖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x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 x饭店坐落于洪湖市 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x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前十年为壹拾贰万元/年;后五年为壹拾叁点贰 万元/年。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 两年的租金,计人民币贰拾肆万元;从第三年度起,每年8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XX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 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 乙方租赁x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 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壹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 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15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三个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二个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二个月的;

  7、乙方已连续二个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三个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 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贰拾万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500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贰拾万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乙方:

  日期:

饭店租房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地点为:

  二、租用面积:建筑物使用面积约计____平方米。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详见交接清单:

  三、租赁物用途:餐饮业。

  四、租赁期限:共计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标准:第__20__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第____年租金____元整。第____年租金____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的水电设施,甲方收取水电费用的标准按区供水供电部门的实际收费执行,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年结算____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的租房费用亦在每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约保证:

  1、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抵押金元整。期满退场日内无息退还。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卫生、消防等一切营业手续,乙方照章缴纳税费并全部承担办理经营所属证件的一切费用及年检、抽检等费用。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对租赁物的修缮。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4、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自行设臵消防设施,并严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消防责任书,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经双方协商约定违约金为年租金的30%。

  2、在租赁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____%缴纳滞纳金,逾期超过____

  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乙方一般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如变更需双方协商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照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____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与否应在____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装修部分。

  5、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结清房租、电费后,方可在两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论处。

  6、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发生纠纷

  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租赁物所在地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饭店租房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饭店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双方互惠互利原则下制定条款如下:

  一、饭店将位于洛龙区安乐镇聂潘路北侧西岗段(上下两层约60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4月18日至20xx年4月18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30000元(参万圆整),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每年交一次租金,须在当年4月18日前10天交清(先交租金后使用)。

  三、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变更租金,否则应支付乙方等值一年租金。

  四、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村委会正常规划,乙方在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搬迁完毕。

  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但乙方应于租约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续约通知。

  六、如果由于经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甲方应允许将店面转让给第三方,但应提前通知甲方。

  备注:三年内租金不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