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管理制度(精选9篇)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1
为确保监控室录像带保管使用工作的保密性和有序性,加大录像资料的管理力度,特制定以下规定:
1、监控室共配备治安监控录像带15盒,按一周七天,每天两盒录像带进行录像,每盒带的录像时间为24小时。留一盒录像带做备用带。
2、对录像带编号、分类存放、录制,根据一天当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录制。特别是不能放松对一些治安重点部位的录像。
3、未经保卫部经理允许,严禁将录像带带出监控室或私自外借给他人。
4、对于已录像的录像带,除值班人员及分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查看。如需查看时,必须经酒店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以上规定,各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2
1、长包房的租赁由酒店销售部负责。
2、销售部在与租赁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证件,并复印留存备查。
3、为了保障长住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签定租房合同时,必须按照我国政府公布的治安、消防条例和法令的规定,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登记住宿和办公的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酒店申报变更人员的姓
名和有关情况,以便酒店配合,及时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做好变更
登记。
(2)长包房的钥匙应妥善保管。遗失或需要增配时,应及时报告和提出
申请,由酒店按客房钥匙管理规定给予办理,以确保安全。
(3) 长包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酒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须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酒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4) 长包房内的.办公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收藏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5) 节假日期间,除租赁方负责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员以外,为保证安全,酒店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问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房内。
(6) 上级主管部门和酒店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租赁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4、长包房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入住以前,必须严格执行缴付定金制度。前厅人员应根据销售部发送的订房委托书和财务部收到客户定金后加盖信用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5、长包房的房卡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严格控制发放,用作办公室的长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为签约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办公的长包房,按登记住宿的人发卡。
6、客房服务员要熟悉本楼层长包房住客的情况,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长包房的管理工作,销售部应在每月月初将当月的酒店长包房情况编制《长包房一览表》分送餐饮、客房、保卫、工程等各有关部门。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3
(1)经营管理部:
A、 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查验承租方的有效证件,即:法定
资格,并复印留存备查。
B、 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要附签治安、防火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C、 应随时了解掌握租赁方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规、是否履行与酒店签约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并及时与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2)保卫部:
A、 应把租赁场所的治安消防管理纳入酒店管理体系。
B、 要帮助租赁方制定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经常予以业务联系和指导。
C、 要对租赁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消防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D、 要定期召开租赁场所负责人会议,及时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要求,任务以及酒店的贯彻意见进行传达和布置。
(3)租赁方:
A、租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承租场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B、承租场所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C、租赁方需对承租场所进行改建和装修,必须经酒店审核同意、批准。
D、承租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需要增添电器设备应向酒店提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能安装和扩大容量。
E、承租场所在营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F、租赁方对上级主管部门、酒店保卫部开展的业务工作和安全检查,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4
1、保卫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签离。
2、部门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员工的'考勤由领班负责,领班的考勤由主管负责,主管的考勤由部门经理负责。
3、员工考勤每月汇总一次,由保卫部内勤进行考勤记录,报送人力资源部,作为工资造表和发放工资的依据。
4、员工的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丧假、婚假、探亲假、法定假和加班调休等。
5、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无故早退,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无故逗留,如需调换班次,事先应征得主管同意。
6、员工因病请假,必须有病假证明(指定医院),方可批准。
7、员工因私事请假,均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经总经理批准。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5
1、 保卫部负责酒店除客用钥匙以外的全部钥匙的管理。凡是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的门、厅、室、工作间、仓库等门窗钥匙一律交保卫部管理存档。
2、 保卫部将所有钥匙进行统一登记、编号,由专人管理,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禁止动用。
3、 各部门若使用备用钥匙,需经保卫部经理批准后,由该部经理签字后领取,并负责管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 各办公室、工作间、仓库、餐饮等使用钥匙按店内统一规定配发。
5、 需要配制钥匙到保卫部填写《配制钥匙申请表》,经有关领导签字后,由保卫部负责配制。填写《钥匙发放表》后签字领取。
6、 康乐、客房、餐饮等营业部位,各工作间的钥匙安排专人管理。不准带出店外,或交无关人员代存,下班后交专人(或指定部位)管理,并当面点清,作好交接记录。
7、各办公室持钥匙人因工作调动,应立即交回保卫部,不能按时交回者按锁价值的两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导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该人负责。
8、财务部所属各收银台、抽屉、柜使用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卫部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及时与保卫部沟通。
9、各要害部门钥匙,配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消防治安监控中心,总机房、水泵房、音控室、电梯室等钥匙,各部门要严格管理,钥匙实行交接班制度。仓库、档案室等部位钥匙由专人负责,不准请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种门、窗钥匙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丢失、损坏。如丢失钥匙,禁止
私自撬开,应由所在部位负责人在场,保卫部人员监督,工程部维修
人员处理,并对责任人按锁的'原价处以2-5倍罚款。如钥匙损坏无法
使用时,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核实,并将损坏不能使用的钥匙交回保
卫部,经保卫部批准后再重新配制,费用自理。如有锁和钥匙的质
量问题,由工程部、保卫部鉴定确认后,由工程部安排维修更换。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6
1、值班人员要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监控情况保持警惕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保卫部或值班经理汇报,对监控内容不准外传,做好保密工作。
2、值班员当班期间要做到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坚决杜绝脱岗、串岗现象发生。
3、值班员在岗期间,不准任何人在监控事内抽烟、打扑克、闲聊、看电视、看书报、听收音机等,上班前和当班时严禁喝酒,上述情况一经发生要严肃处理。
4、按规定时间值班员对所监控的重要区域进行录像,设录像带8盘,以七天为一周期清除重录,留备用一盘,值班人员严格把握住周期,不准将顺序打乱,对录制的可疑情况待查明后,方可清除。
5、要做好值班记录。值班员要将每次的值班情况认真填写在《治安监控值班记录薄》内,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6、录像带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统一管理,设专柜分类存放,按规定使用。
7、值班员要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人为造成设备损坏,追究值班员的'责任,并视设备损坏的程度进行经济处罚。
8、做好监控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要做到勤打扫,并做好对监控设备的清洁维护工作,确保能正常运行。
9、以上规定,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员工手册》办理。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7
1、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酒店对餐饮部使用的卡式炉、液化气罐、固体酒精和客房使用的火
柴,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液化气罐、固体酒精的'周转容量为
一周,火柴为两周。
(2)使用部门要以当天的用量为准,原则上用多少领多少。
2、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1)存放日用危险物品的场地必须与其它日用物料存放地保持一定的距
离。
(2)存放场地必须具备阴凉、通风、抗高温的条件。
(3)除火柴要放置在专用的铁箱内,对卡式炉的乙烷气体罐、固体酒精
也应设置专用铁箱予以储存。
(4) 存放场地的照明必须为白炽灯,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场外,并配备灭火器材。
(5)存放场地内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3、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对卡式炉乙烷气罐、固体酒精和火柴的保管人员,应相对固定。
(2)保管员要定期盘存库存量、并及时与采购部沟通,共同控制好存放
的数量。
(3) 要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卫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4) 对使用上述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遵循防火规范和要求。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8
1、酒店新入员工,属毕业分配、就业安排的,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保卫部持相关证明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手续。
2、酒店临时用工者,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由保卫部统一持个人相关材料及证明在辖区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户口。
3、酒店员工的.集体户口和暂住户口由保卫部统一建档管理。因其他原因离开酒店的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户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保卫部管理制度 篇9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卫部提出
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保卫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
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
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4、保卫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