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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学生制度(优选3篇)


学生制度(精选3篇)

接送学生制度 篇1

  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加安全的环境,同时让班级学生有序放学,鞍马池小学就学生上(放)学接送做如下规定。小学生实行1~4年级学生可以家长接送,5~6年级提倡学生自行上下学,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学生家长早上送学生到校门口不超过接送线(伸缩门处),车辆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从交警和护导队的指挥。下午接学生的车辆同样停在山前街,家长步行到指定区域(人行道的班牌处)等待孩子。过了接送学生时间,不见孩子出来可以与班主任电话联系,必要时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写临时访客单方可进校。进入教学区家长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能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时,家长可护送到教学楼门厅的石级处,但车辆还需按原规定停放。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到校时间,将学生送到学校门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门,家长方可离去。

  二、学生在校期间,家长不准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况,家长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长或家长指定的亲属来接,同时班主任填好《学生临时外出证明》。

  三、学生在校期间或在上课时,没有特殊情况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

  四、班主任对来校接学生的人要严加询问,如果陌生,不准让学生离开校园。

  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学须家长接的,家长必须按规定时间(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当天下午有第三节或课外活动的班级16:00,四点钟管理的学生16:40,延长班学生17:20之前),在相应的班级家长等待区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况家长不能按时接走孩子的,须事先告诉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况告诉班主任,委托老师管理。

接送学生制度 篇2

  1、开学初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教师登记每个孩子接送的家长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2、培养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学生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3、加强门卫值班,防止学生私自跑出校外或错接学生等事故的发生。

  4、放学时,任课老师必须把学生集队,并把队伍带到校门口,等待家长来领,家长未领走的学生,或带回教室或交给值日老师管理。

  5、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教职工允许后方可入校。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主任外出,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7、雨雪天家长更要坚持做到接送学生上学、回家,如因家长未履行接送学生的职责,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者,家长承担完全责任。

接送学生制度 篇3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生资助行为、加强学生资助管理,提高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区资助中心学生资助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1、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学生资助行为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学生资助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助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对学校资助金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监督。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对象初步评议小组,实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三级管理负责制度。

  1、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的实施办法,负责公示并审批确认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学校资助评定小组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认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各班级推荐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提出拟确认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资助评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由担任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具体工作,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承担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资助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于民主评议工作。

  三、认定标准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生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不得降低条件和标准,不得搞平均分,不得随意扩大资助范围。

  四、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1、每学年开学初向所有学生、家长宣传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所有学生及家长了解政策、参与监督。

  2、公开资助信息。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资助名额或金额,通过在校内张贴公告等途径公开资助信息。

  3、申请资助的学生于每学年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

  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后,评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拟确定资助名单。

  5、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更正领导小组。

  6、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批,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县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五、资金管理

  1、资助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安排。

  2、学校要严格按照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开展申请、评审、公示、核定、发放工作,做到公平、公主、公开。

  3、学校应当按照要求向上级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资助资金发放完成后,应当做好资助资金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按手印)或通过银行卡发放的银行回执存档,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4、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学生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档案管理

  学校要做好学生资助管理档案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相关的文件、通知、制度、方案、名册等档案资料,包括:

  1、上级相关资助文件;

  2、学校资助管理办法;

  3、学生资助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宣传、评议、公示、发放过程等影像资料;

  5、卡户学生名册;

  6、受资助学生签字名册(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还要必须有银行发放回执、凭证);

  七、监督检查

  为加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学校资助评审小组和班主任每学期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进行资格复查,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资助资格。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对象认定工作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要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将及时做出调整。

  x中学

  20xx年9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