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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规章制度(优选5篇)


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劳动的规章制度 篇1

  劳动规章制度在制定的时候要突出几个重要方面,让人们能够很容易的理解,并能够执行。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未交够年限,企业应继续为其缴纳吗?

  我的理解是,只要还在企业上班,企业就应该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第一,按照社保法的精神,可以继续缴费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还为未够年限,这种情况实际还是非常多的,按照社保法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没有达到15年,可以继续缴费,直到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为止。这说明即使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只要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就可以继续缴费。当然这种缴费怎么缴?在明确不能一次性补缴的情况下,只能是逐年缴费,在单位继续上班的,还是应该按照原来的缴费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我们在实际操作中,也是这样处理的`。

  第二,劳动关系变成了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承担的是道义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要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终止劳动合同是由人来操作的,这涉及到操作中的情与法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用人单位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不终止,也不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情与法都得到了兼顾,作为企业的员工虽然和企业没有了劳动关系,但是劳务关系还存在。“劳动和劳务”这中间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是这里面包含的法律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对于法律的执行者——用人单位,也是一个巨大考验。

  综上所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养老保险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限,这是员工存在的实际问题,社保法规定也是允许继续缴纳的。因此,在这种情况,我认为如果劳动者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应当灵活来理解法律的精神,既要考虑劳动合同法的因素,也要考虑社保法的精神,综合起来考虑。这时用人单位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缴纳社保虽然已经不是法律的责任,而是履行道义上的义务,这同样是非常上重要的。

劳动的规章制度 篇2

  一、劳动纪律的范畴:

  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履约纪律)。

  2、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请休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等(考勤纪律)。

  3、根据生产、工作岗位职责及规则,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生产、工作纪律)。

  4、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规程(安全卫生纪律)。

  5、节约原材料、爱护用人单位的财产和物品(日常工作生活纪律)。

  6、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纪律)。

  7、遵纪奖励与违纪惩罚规则(奖惩制度)。

  8、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则(其他纪律)。

  从列举的8项劳动纪律的内容看,用人单位可从五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即:劳动合同管理(或称人事管理)、考勤与休假、生产与工作、奖励与惩罚、其他。

  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纪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劳动纪律生效作了十分明确的规定。一是内容合法,二是程序合法。因此在制定劳动纪律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劳动纪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制定劳动纪律是用工自主权的集中体现,因此法律承认合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但《劳动法》本身是对劳动关系过程严格控制的法律规范,这反映在对劳动纪律的制定上,法律有相当明确的要件要求。劳动纪律制定中的首要条件就是,不得与《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当然,这就要求制定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相当的熟悉。另外,在具体制定时,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1、劳动纪律的制定应当合理。有些用人单位抱着钻法律空子的想法,在劳动纪律中制定了一些虽不违法但有违人情的规定。本质上,合理性是合法性的基础,因此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内容,法官也可依据自由裁量权,裁定无效。如,某企业规定:员工见到上级不主动打招呼的,可处以警告甚至扣奖金的处罚。这一劳动纪律已明显违反了合理性原则,应属无效。

  2、劳动纪律必须表述清楚,不能留有漏洞。“劳动纪律”具有准劳动法规的.效力,因此在制定时应尤其注意其制定设计的严密性,防止条款间的冲突。有很多劳动纪律都存在诸如:“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的条款,这些语焉不详的条款,看似是扩大了管理范围,但其实是无效的。一旦用人单位按照这样的条款处理员工,其结果往往是将自己陷入失败的诉讼。

  3、劳动纪律应当适用于实际工作。劳动纪律应主要针对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行为,不应过于原则、宽泛。更应注意避免涉及员工隐私。

  4、劳动纪律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制订。劳动纪律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不能套用。劳动纪律制订过程中应当将制度草案交实际操作部门审核。劳动纪律起草过程中应当征求工会、员工代表意见。劳动纪律起草完成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公布。

  5、劳动纪律应当公示。常见的公示方法包括:公布、培训、员工签字、企业发文、办公会议讨论、职代会通过、内部局域网发布、公证、刊登于内刊厂报等。

劳动的规章制度 篇3

  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过马路时要按照交通灯通行,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交通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扒车、强行拦车、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3、不在马路上玩耍,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4、年龄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上路行驶。

  5、年龄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6、乘坐公交车和其他车辆时,要遵守车内秩序,不干扰驾驶,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跳车。

  7、不到坑、池、塘、沟、河流、施工重地等不安全的地方玩耍。

  8、病从口入,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

  9、在参加游泳、滑雪、溜冰、燃放鞭炮等有危险性的活动时,要在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下进行。

  10、要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玩火、电、物品或有危险的玩具。

  11、掌握防火小常识,发生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慌张,并及时;在消防到来之前,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进行自救。

  12、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带有危险的学习用品和玩具到校;课间不追逐打闹,不做有危险的游戏;有事或生病,要及时向学校请假。

  13、不进入游戏厅、舞厅;不观看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吸烟酗酒;不赌博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14、年龄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能脱离监护单独居住;不私自外出,外出时要与家里人打招呼。

  15、不轻信陌生的话,遇到危急的事情时,要及时。

劳动的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加强企业的劳动管理,实现本厂的长短期发展目标;本着“诚信敬业,优质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私离岗位。

  2、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要提前请假,返回后要立即销假。

  3、遵守工作纪律,自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4、服从领导,听从分配。有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映,不得满腹牢骚,消极怠工。

  5、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同事间要以诚相待,对客人要文明礼貌。不准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和酒后闹事。

  6、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努力钻研生产技能和业务知识,爱好工厂的一草一木。积极向厂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7、讲究生产工作秩序。要始终保持厂区,场地,车间及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按规定存放自行车,摩托车及其他物品。

  8、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纪律,讲秩序。不准在食堂,走廊,车间等场所打闹,不得有其他野蛮行为。

  9、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职工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 元罚款。

劳动的规章制度 篇5

  一、部门简介

  院劳动生活部是连接学生,食堂,后勤与物业等学院相关部门的纽带。通过成立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深入广大同学日常生活以及广泛的收集全院学生的意见及建议等方式对与学生息息相关的餐饮、住宿、洗浴、校园内购物和教学区生活等多方面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与管理,经常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心声向同学们反馈学院的相关信息。此外,本部门还负责勤工俭学制度的落实与实施,同时,健全学院的劳动卫生制度,确保同学们能够生活在卫生舒适的校园之中,并对全院性大扫除及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维护。

  二、部门编制

  1、本部设立部长一名,兼做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2、本部另设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人3名,勤工助学组负责人2名,宣传组负责人1名;

  3、生活管理专业委员会下设干事x名,勤工助学组干事x名,宣传组干事x名;

  4、本部专设文书1名,负责记录各项会议记录,管理本部门的档案等相关工作。

  三、考核制度

  1、本部例会及各项临时会议必须准时到,迟到三次或无故不到一次者即视为自动退出;

  2、学生会集体活动、劳动或其他任务时,必须准时到,迟到三次或无故不到一次者视为自动退出;

  3、上课或晚自习及团日活动时,若学生会有活动需离开,必须向老师或班级考勤负责人说明情况待允许后在离开;

  4、平时不得打着学生会有活动的幌子请私假、旷课或逃课等违纪事项,一经查出,学生会立即除名并严格按《学生手册》处理;

  5、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不聚众闹事,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6、严格遵守学院的《学生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纪,立即除名并从严处理;

  7、值班要做到准时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善自离岗,如有发现,迟到两次,除名,旷职一次,除名;

  8、值班时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代签,不得慌填,如有发现从严处治;

  9、值班时,不允许带同学来办公室聚会,打闹,媳戏等,如有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10、值班后,要认真做好值班室卫生,然后关闭窗户,关灯,电扇等锁门方可离去;

  11、个人形象及其它:在校期间,不准奇装异服,要做到朴素大方,仪表整洁;

  12、在校期间,不准浓状艳抹,不佩戴奇异的`手饰品,不染个性的怪发等;要注意男女文明交往;

  13、要礼貌待人,团结他人,互帮互助;要积极的对待工作,及时的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与不足,支持好人好事,反对不良风气;

  14、身为学生干部,必须树立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并且在生活学习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5、注意维持学生会的声誉,团结统一,服从学生会的管理与领导,完成各项交给的任务;

  16、要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不挂科。若有挂科取消学生会职位;

  17、认真领会学生会的“十大必须”。

  因诸多原因,本部以上规章制度并未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