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这种文书旨在表明一种意向,并不是正式的协议。所以它的签署方式比较随便,通常可有二种方式,第一种是单独签署式,只由出具意向书的一方签署,但文件一式两份,由合作的另一方在其副本上签章认可,交还对方,就算签署完成。第二种形式是联合签署式。虽然这只是一种意向的表达,但形式上仍然保持协议的形式,也就是在书面上出具合作双方的职衔及代表人姓名,由双方分别签署,各执一份为凭。 概念   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意向书 英语为:letter of intent。公司或个人对为某项业务出具的非正式函件。虽然它不具备合约的约束力,但表明签署人的严肃态度。如互惠基金持有人保证每个月的投资数额承诺,并购过程中买卖双方经过认真讨论签署的初步文件等。 协议特点   其一是协商性,其二是灵活性。意向书不像协议、合同那样,一经签约不能随意更改,意向书比较灵活,在协商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均可按各自的意图和目的提出意见,在正式签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