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吾家有女初长成


10 吾家有女初长成

程乃珊


从来不在文章中写自己的女儿,不为别的,只觉得她既非才华出众,也不属天生丽质,甚至连大学都没上——一句话,典型性不够。

曾几何时,女儿在报上竟也发表了几篇文章,这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是在女儿寄给我剪报时才发现她发表文章的。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问她。

“早告诉你,你一定要拿去修改,早晚会被你弄得面目全非,就不再是我的文章了。”她说。女儿的文章其实很稚拙。如果一定说有什么长处,那就是本色,如同她的为人。因为年轻,尚不懂作假。坦白地说,我一度对女儿很失望。

理想中的女儿应该是个淑女,懂音乐、爱好文学、弹得一手好钢琴……而我的女儿,给她实来全套《安徒生童话》,她只翻了几页就不要看。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记得一句烂布片。”直把我气得半死。她8岁开始上钢琴课,却终因每次练琴她哭我吼而放弃。最令我七窍生烟的是,有次她的作文竟然不及格。她却振振有词:“又是《一件难忘的事》,这篇作文我从小学三年级作到高中三年级,少说也有三四次。我总共才多大,有多少难忘的事?”

女儿经受不起闲话:“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不懂得包涵。

“你怎么一点不像我!”我不由得抱怨;

“那当然啦,你是你,我是我。”她回答着。

她看我写的《女儿经》,看完了把嘴一嘟,说:“没劲。要我来写这部《女儿经》,保证那三个女儿将家里搞得天花板都掀了,把妈妈弄得发神经病为止。”说着,她就绘声绘色地开始把构思讲给我听。

“去去去……”不等她讲下去,我就把她支开了。现在想想,可能这也是她的《女儿经》呢。当然,我们母女俩也有“心有灵犀一点通”之时。有一次在一个圣诞派对上,在场有个五六十岁左右、极富魅力的先生,高吭一曲英文歌,声情并茂,十分动人。当然,我俩都没出声。好一阵时日,一次偶与友人谈起男人,我不禁以赞赏的口吻谈起那位先生。话音未落,女儿即在一边插嘴表示赞同。我倒没想到,在对男人的审美上,我们母女俩倒没有代沟。

在我去港的三四年间,觉得女儿一下长大了。

首先,我十分爱读她的信,生动有形,宛如她自己在我眼前说笑一般。其次,我又发现,她已能在琴键上奏出很好的曲子。原来,她已深深爱上了钢琴。我问她:早知今日,当初每次练琴都像要上断头台般?她倒也答得爽快:“小时候你们根本没有征求过我的意见,就逼我上钢琴课。现在是我自己喜欢。”她还为自己找了个亦师亦友的钢琴老师呢。人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今日女儿读书面之广竟超过我。一本中国台湾出版的关于汉奸梁鸿志的传记,她竟看得娴熟,且还能与一位九十多岁的、当年也曾有经济汉奸之嫌的老先生交谈,有条不紊地陈述出她对此历史人物的独特想法和评价,今老先生十分惊讶。我问她从哪看的这本书,她说:“就在你的书架里,一个中国台湾朋友送你的,你自己翻都不翻。”她爱读《围城》外,几乎背得出其中好多她认为的精彩之句;她也爱读《洗澡》,但她仍拒绝《安徒生童话》,也不喜欢我的偶像——张爱玲的小说。

不知不觉间,女儿成了我的朋友。我们一起谈电影,谈男明星——对当代影坛歌坛的明星,她永远比我娴熟,但凡港地的《亚洲周刊》要我来访如成龙、王靖雯这些明星,女儿还是我的背景材料的最佳资讯呢。有时我还会做一下希望女儿成为小美人的白日梦:“要是你再高5公分,眼睛再大一点……”女儿则手一挥:“那就不是我严洁了!”

女儿的生活,平淡又忙碌:每天8时半去一外资机构上班,晚上还在夜大“充电”,还要写文章弹琴说笑聊天吃东西。她最不肯委屈自己的口福,时常发感慨:“人要有两张嘴就好了!”最近,向她约稿的报刊也有一些,她似乎更忙了。她还未受到生活的污染,她不会永远是这样,但这不是我能左右的。

生命,是无法定制和预先设计的,只要生命是健康又向上的,就是美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何要像做盆景般来设计你子女的形象呢?